来源:幼教网 2018-09-20 10:31:43
儿童“集合与分类”核心经验学习与发展的特点及其支持性策略
儿童在形成数概念之前,已经具有了关于数量多少的泛化而模糊的知觉,也即对集合的笼统感知,虽然这时儿童尚不能搞清楚集合中元素的确切数量,但已能把集合作为一个整体加以认识,并在比较集合元素数量多少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数数的技能以及相应的数概念。
一、儿童有关“集合”核心经验学习与发展的特点
已有研究表明,学前儿童集合概念的发展一般可以被描述为四个渐进的阶段。
1.笼统模糊的知觉阶段
大约3岁之前,儿童对集合的感知是笼统模糊的,往往没有明显的集合界限,即在感知集合中的元素时尚不能精确判断其数量,对集合的范围和界限没有形成意识,例如,如果有人在一堆物体中拿走其中一个,他们往往不会有知觉。
2.感知有限集合的阶段
3岁以后,儿童通常能逐渐在集合的界限之内感知集合的整体。在这个时期,儿童往往会关注集合中排在第一个和最后一个的物体,而对排列在中间的物体则较少关注,如让儿童在画有5个盘子的卡片上对应摆放苹果时,他们往往不会遗漏第一和第五个盘子,可能会疏漏处于中间位置的盘子。同时,儿童在分放物体的时候,往往习惯于用右手放右边的物体,用左手放左边的物体。同样,对于这个年龄阶段的儿童来说,相比直线式排列的集合数图,他们更容易将空间封闭排列的集合数图作为一个集合来感知。
儿童集合概念的发展由笼统模糊的知觉阶段到感知有限集合的阶段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个过程通常出现在3岁左右,但并不是说每个儿童都会经历这样一个变化过程。
3.感知集合元素数量的阶段
4岁儿童已能关注到集合中元素的数量问题,这是儿童对集合数量从不精确的感知到精确数数的一个跨越。此时,儿童已能通过点数等方式较正确地数出集合中元素的数量。此外,儿童还能对一个集合中的元素与另一个集合中的元素进行比较,一一对应的能力也在这个阶段得到了发展。
4.感知集合包含关系的阶段
一般说来,两个集合之间存在着包含关系或相等关系。儿童对于包含关系的理解往往要晚于相等关系。集合间的包含关系是关于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涉及对类包含观念的理解。相对而言,小年龄幼儿对全集和子集之间的类包含关系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困难,如桌子上摆放着一盆花,有4朵白花、2朵红花,如果问一个4岁左右的儿童“花多还是白花多”,他很有可能会回答是白花多,因为在儿童的头脑中尚不具备对花与白花之间的类包含关系的抽象理解。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对类包含关系的理解能力也在逐步发展。4岁左右的儿童还不能理解全集和子集的包含关系,5岁儿童能初步理解,但准确率不高,5岁以后,儿童对类包含关系的理解能力会逐步发展与提高。
二、儿童有关“分类”核心经验学习与发展的特点
学前儿童分类能力的发展一般来说会经历如下三个阶段。
1.能根据事物表面的、具体的和简单的特征进行分类
一开始,幼儿会倾向于按照事物的具体特性进行分类,如把具有同样颜色或形状的物体放在一起,而不是把具有共同性质的物体归为一类。例如,幼儿会倾向于把苹果和皮球放在一起,而不是把苹果和香蕉放在一块,原因是苹果和皮球都是圆的。在知觉特征和概念特征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对于幼儿来说,知觉特征往往会成为占优势的分类标准。
2.能根据事物内部特征对事物进行抽象概括,但脱离不了具体的情景或功用
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分类经验的积累,4岁以后幼儿一般能根据事物内部特征来进行分类。例如,有幼儿会把“飞机”和“火车”放在一起,显然他们是从两者的作用去分类的,当然也可能会有幼儿把“飞机”和“鸟”放在一起,因为“它们都有翅膀,都会飞”。在此,成人要特别注意不要简单地认为只有符合成人标准的分类才是对的。幼儿往往会根据自己的想法进行分类,分类的依据也会不断改变,因为幼儿分类标准的确定往往受其认知经验和生活经验的影响。例如,幼儿常常会把蜘蛛和蜘蛛网归为一类,而不会把蜘蛛和小甲虫归为一类,这是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儿童就是按照这种功能关系将有关事物联系在一起的。在功能关系和概念关系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功能关系往往会成为幼儿采用的占优势地位的分类标准。
3.开始根据本质属性对事物进行分类,能够抽象出事物的多种属性或特征
幼儿对分类多样性的理解需要经历一个过程,虽然幼儿也能根据较上位的标准进行分类,但是他们对一个物体可以同时属于多个类别的理解较困难,如婴儿的手套既可以归为婴儿装也可以归为冬装。对事物多种属性或特征的理解水平往往要随着幼儿分类经验的不断积累和思维抽象性水平的不断提升才能慢慢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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