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幼教网 2018-09-13 13:52:40
幼儿生活自理能力培养的实践研究
一、研究的缘由
生活不能自理,样样由别人操心代劳,势必造成孩子的懒惰、无能。在晋朝,一些权贵子弟终日斗鸡玩鸟,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后来,发生了战乱,奴仆们四散逃命,这些子弟有马不会骑,有米不会做饭,只得坐着等死。如今我们的大学生也是半斤八两啊!大学生不会挂蚊帐,不会洗衣服,上大学需要父母陪伴,挂蚊帐父母跟着去,衣服裤子带回家“孝敬”父母或者直奔干洗店等等。比比皆是啊!简直把大学生培养成了一条“虫”,而不是一条“龙”。这些结论的导出不就是从小缺乏自理能力的培养吗!
2---4岁是儿童生活自理能力的初步形成的关键期,家长和教师应当抓住这一时期让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培养其简单的生活自理能力。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的形成,有助于培养幼儿的责任感,自信心,以及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对幼儿今后的生活也产生深远的意义,但现在大部分的幼儿依赖性强,生活自理能力差,以致不能很好的适应新环境,所以培养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致关重要。“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是《纲要》对健康领域所提出的目标之一。如今《纲要》一再的强调“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首位,”强调“健康”第一。由此可见,培养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的重要性。
为了使今天的幼儿将来能成为21世纪祖国建设的栋梁,从小培养他们良好的生活自理能力是相当迫切和必要的。本课题旨在通过一系列的教育和情景操作练习,同时在取得家长重视、配合的基础上,以家园互动的形式,同步探索培养、提高幼儿良好生活自理能力的有效手段和组织形式,使新课程的贯彻实施落到实处。
二、研究目的
我们试图通过本课题的研究让幼儿在一日生活活动中掌握生活自理的技能,巩固幼儿的生活自理意识,学会生活自理的方法,促进幼儿良好饮食、睡眠、盥洗、排泄等生活卫生习惯的形成。
三、概念鉴定
生活自理能力:简单地说就是自我服务。自己照顾自己,它是一个应该具有的最基本的生活技能。从狭义的角度来说就是能够做到“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不会的学着做。”从而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睡眠、盥洗、排泄等生活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
中班幼儿:是指3—4周岁的幼儿,属于中班年龄的幼儿。
四、理论依据
新《纲要》指出:“幼儿的身体健康以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为主要的特征。”幼儿只有具备了基本的简单的生活自理能力,才能健康的成长,身体才能健康的发展。并指出:在尊重和满足幼儿不断增长的独立要求时,避免过度保护和包办的代替,鼓励并知道自理自立的尝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幼儿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2-3岁是幼儿生长发育的关键期。著名教育家陈鹤琴先生提出“凡是儿童自己能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的教育原则。
大量的信息和研究揭示:孩子不能很好地掌握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不仅会影响孩子现在的生活,而且也会给将来的学习、生活、处事带来极大的影响。相反,有助于培养孩子的责任感,自信心以及自己处理事情的能力,对今后的生活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指出:幼儿的智力发展应当同时体现在手指的操作、语言的表达和用脑的思考上,动手、动口与动脑三者之间有着息息相关的内在联系。从小给孩子一双灵巧的小手,是促进孩子思维发展、丰富其语汇、增强其自信心的基础和前提。我们不要荒废孩子双手上的智慧,要教给孩子一些实干巧干的方法和技能,这是孩子学会生存学会自主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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