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幼教网 2018-08-07 15:58:28
一、尊重教育的公平性,形成“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
我们常常听到类似这样的话“某某是从农村来的,只懂得爬高爬低,其它什么也不会,挺笨的!”“某某父母是外地民工,真差劲,给她讲了半天,还不懂。”我们很少注意隐含在其中的智力观,而教育的公平性常常就在不知不觉中遭到破坏。在幼儿园里,不同的幼儿来自不同的家庭,各有自已的生活环境和不同的经历。在传统的智力观中,某种社会主流文化所重视的能力成为衡量所有人“聪明”与否的唯一指标,来自农村、少数民族地区的幼儿所具有的智力就很难被教师发现或重视,甚至他们现实的和长远的发展都很可能在歧视中被剥夺。
以多元智力观反思我们的教育,幼儿园应当遵循“人类所有的智力活动都是在各自的文化背景中展现的。”(加德纳)规律,创设一个宽松、公平、多元文化的环境,让来自不同环境的儿童都能找到自己认同的文化和适合自己的发展条件,获得表现自己智力的机会。教育要真正在学生身上达到预期的效果,就必须尊重属于儿童自己的儿
童文化,而不是无视和抵制儿童文化。教育要取得好的教育效果,就必须取得儿童内心的认同,从学生的生态角度出发,从学生的生活世界出发,转化原有的知识,以富有儿童文化的语言和行为来施加教育影响。在重视社会主流文化所强调的智力的同时,也要发现、尊重、培养儿童其它的智力,视每一种智力都同等程度地重要;同时,应更好地观察、理解儿童的行为,从儿童行为中看到其背后所隐藏的智力及其文化印迹,不因儿童的行为表现不代表主流文化而否定其智力价值。观念的更新会让我们换只眼看待同样的问题,比如对待从农村转入城市的幼儿,我们就会理解他的爬高爬低也是运动智力的一种表现,而不会因为他不善于唱歌跳舞便否认他运动智力的存在,甚至认为他不聪明。教师应努力地去了解、理解他们智力的文化背景,尊重和理解他们智力的不同展现方式,敏锐地发现他们的智力潜力,为其提供发展的空间和表现舞台。
二、尊重儿童的差异性
儿童是与成人相互平等的主体,是有着很大自我发展潜力的个体,必须发挥幼儿的主观能动性,尊重儿童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认真对待每个孩子的特质、兴趣和目标,尽最大的可能帮助他们体会到自己的潜力”(加德纳)。由于家庭环境和受教育的差异,遗传素质的不同,以及儿童主观心理活动不同,又各有具体的特点,表现出千差万别的个性:有的文静,有的好动;有的反应敏捷,有的迟缓;有的表达能力强,有的不善言辞……就象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世界也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儿童,幼儿园里不会存在所谓的“笨”孩子,每个儿童都是独特的个体,发展水平和速度不同,兴趣和爱好不同,教师视差异为正常,不可能以年龄或班级为标准来武断地划一。教师在充分尊重儿童个体差异的基础上,对他们进行因材施教。我们应意识到,在教育过程中,我们没理由要求所有的儿童按照同样的方式、学习同样的课程、追求完全同步的发展,更没有理由把所有的儿童放在一个智力测试标准上掂量,做统一比较。
三、教育应重视“扬长补短”
同一个班上的孩子们,有的动手能力强,有的喜欢唱歌跳舞,有的则能说会道。好的老师往往会利用孩子们的长处来因材施教,发挥他们的特长,这样做很好。但是,发挥孩子的特长仅仅完成了培养全面发展的孩子的一半工作,另外的一半工作应当是最大程度上帮助孩子发展他们并不擅长的那些方面。
建立在多元智力理论基础上的教育,必然高度重视在一个民主、公平、多元的环境里培养所有儿童全面认识自己和他人,并学习如何理解和尊重不同的文化及其价值。在单一智力观支配的环境中,受到伤害的不仅仅是那些“缺乏能力”、“不聪明”的幼儿。他们的自尊自信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但是更有破坏性的是他们以及其他所有的幼儿,包括那些被幼儿园肯定的聪明幼儿在内,都被从小培养了一种封闭的、片面的、绝对化的思维方式。他们无意识地以这种方式来看待自己和他人,来思考周围的问题。如果在今后的学校生活中,这种思维方式再被继续强化的话,带给他们的负面影响将是长久的。因为儿童面临的世界将是一个多元文化并存共荣的世界,他们需要形成与之相适应的认识世界的思维方式。因而,教师应重视培养幼儿正确的思维方式,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和手段,引导他们正确地看待自己和他人,并最大限度地开发每个幼儿各自的潜能优势,教会幼儿慢慢懂得理解、懂得尊重,懂得全面地去认识自己和他人的长处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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