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武汉站 作者:西夏君 2018-08-04 07:30:00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2018年武汉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招生政策解读,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1.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及学籍有何规定?
答: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结合本地办学现状,因学位紧缺,黄陂区教育局要求:盘龙城开发区、前川街、滠口街、横店街、武湖街等地中心区域小学新生入学需严格执行“年满 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即:申请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的儿童应为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一律实行全国电子学籍。
2. 新生入学报名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中小学新生入学学生报名登记需要由家长或监护人分类别提交材料,如下:
① 务工子女 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务工子女”。须出示户口本(父母子女连页)、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②购房户子女 父母与子女连页户口本、以学生父母名义登记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③本地户籍子女 父母与子女连页户口本;
3.开发区义务段中小学是否收借读生、收借读费吗?
答:义务段小学不实行借读生制度、更不存在以任何名义收取赞助费、借读费之类的费用。开发区各中小学在招生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任何费用。对于违反教育收费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及到违法行为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办理。开发区中小学接受广大学生家长的监督和投诉。
4.国家规定义务段学生 “就近入学”,为何开发区学校招生划片不是按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
答:国家规定义务段学生原则上“免试、对口、就近、分配” 入学 ,是指就近学校“有学位”的前提下的相对就近,结合实际情况“分配”入学,并不是“必须”或直线距离最近。目前,开发区各中小学普遍存在超规模办学、超级大班现象,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义务段学生入学需求,必须根据每年入学人数和学校的最大容纳量来适时调整学校的招生范围,最大程度上落实“不让一个孩子失学”和相对“就近入学”政策。“安全上学”、“就近入学”是我们一直的追求和期盼,相信随着开发区各项配套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就近入学”将为期不远!
5.小学入学是以户籍所在地还是实际居住地为入学依据?
答: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以户籍为依据,按照“免试、对口、就近、分配”的入学原则进行。“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必须保持一致”、“父母购房与子女入学地保持一致”,没有在开发区购房或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父母和孩子的户籍所在地为准,归类于随迁子女。将户口挂靠到亲戚户口上或“飞来”户口不能作为入学择校的依据。
6.对全家户口簿有什么要求?
答:如全家户口簿不能清晰表明儿童与父母的亲子关系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还需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及所属监护关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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