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武汉站 作者:chembawang 2018-08-04 07:11:32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2018年武汉市开发区新生入学政策,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一、2018年我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有什么变化?
2018年我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总体保持稳定,适当进行调整,继续按照“依法组织入学、坚持以区为主、保持政策稳定、优化工作程序、均衡配置资源、分散热点问题”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操作。主要变化是“两个强化”、“一个明确”和“一个增加”:
1.“两个强化”
一是强化政府责任。区教育局全面主导全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管理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正常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是强化入学要求。严格执行省、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工作流程指导学校组织好新生入学工作。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接收新生入学登记系统(平台)外学生入学。
2.“一个明确”
明确同一套房产6年内不能多次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的细则内容。若房产前业主子女2017年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享受了入学指标的,其继任业主在时间续延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此房产入学指标(同一家庭两个小孩除外)。未满6年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因涉及业主隐私,区教育局不提供房产入学指标使用情况查询。
3.“一个增加”
增加了落户于我区的市外留汉创业就业大学生子女入学政策。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等工程,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人员,其子女均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其子女户籍已迁入我区的,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安排入学;户籍未迁入我区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2018年我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的原则是什么?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充分体现政府行为,强化政府责任,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坚持“政府统筹,实行属地管理;相对就近,免试对口入学;人户合一,确保教育公平”的原则,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空户、搭户及集体户口等“人户分离”的不能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户籍在我区且在我区有多套房产的居民子女,以2018年新生入学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房产为准,其它房产不再作为入学依据。
三、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服务范围是什么?
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是根据辖区内足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定,详见《2018年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6月15-18日区教育局公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学校按服务范围对口接收学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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