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杭州站 作者:家长帮小智老师 2018-08-02 14:24:01
招生录取办法
依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2.学龄儿童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日起在本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3.学龄儿童有杭州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无杭州市区户籍,但符合在杭就读条件。
该学校未能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附近学校就读。
注:已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关入学流程和时间详见《2018年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申请子女入学公告》及《服务指南》,可登录杭州高新区(滨江)门户网站“教育资讯”栏目:http://www.hhtz.gov.cn/col/col402/index.html,或“新滨江人帮帮网”网站“政策法规”栏目:http://www.juters.com进行查询。2018年7月6日—7月12日,参加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学校分配公示,2018年7月13日到分配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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