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幼教网 2018-07-17 15:04:57
音乐教育学是音乐学与教育学两者交叉的边缘学科,是揭示音乐教育现象及其规律的一门学科。
音乐教育学研究的对象包括音乐教育哲学,比较音乐教育学,音乐教育心理学,音乐教育史,音乐教育管理学,音乐教育社会学,音乐教学论,音乐教育工艺论,幼儿音乐教育学,特殊儿童音乐教育。本文主要谈谈幼儿音乐教育学中音乐教育的功能。
幼儿也称为学龄前儿童,年龄一般为2、3―5、6岁。幼儿在这一年龄阶段进入托儿所和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故名学龄前期。幼儿时期是实施早期音乐教育的重要阶段。
在《新编音乐教育学》一书指出,音乐教育功能是音乐社会功能与教育功能在音乐教育上的具体体现。其中讲到音乐教育的功能包括:1、本体功能(美育)。2、辅助功能(辅德,益智,健体)。3、文化功能。在《新版音乐教学论》一书中指出音乐教育的基本功能有:1、审美教育功能。2、文化传承功能。3、协同教育功能。4、社会交往功能。5、娱乐健体功能。
在幼儿音乐教育中,我认为音乐教育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在娱乐中培养幼儿对于音乐的兴趣爱好;2、发展音乐才能;3、发展创造性思维;4、人际交往、团结协作。
一、在娱乐中培养幼儿对于音乐的兴趣爱好
由于年龄的局限性,幼儿心理和生理上都尚不成熟,其参与音乐活动的目的性不强,对于自身的控制力不够,他们学习音乐不是学习某种具体的知识,而是为了自我满足。因此在音乐活动中,教学的侧重点是根据幼儿的心理特点在娱乐中激发其对于音乐的兴趣爱好。
叶郎在《现代美学体系》关于儿童的审美态度:4-7岁的儿童一般都尚未形成审美态度,他们往往是以实用而不是审美的态度来对待客体,在审美与非审美之间不能做出正确的区分。《音乐学习与教学心理》中提到,调查表明,学龄前儿童对音乐的审美态度往往是以好玩、新鲜、有趣为出发点的。在音乐课堂上,幼儿边唱边玩,随心所欲地唱、舞、敲击乐器,不会有所顾忌。
由此可见,在音乐活动中,将歌,乐,舞三者结合,让幼儿可以随心所欲地表现自己,我们应该抓住幼儿的这种心理,在娱乐中培养幼儿对于音乐的兴趣爱好。
二、发展音乐才能
在《音乐教育学》中提到,美国音乐教育教学的长远目标是发展儿童的音乐才能,这一目标包括唱歌、听音乐、律动和表现性的身体运动、弹奏各种乐器、即兴创作和作曲在内的创造性活动。
赵宋光在《音乐教育心理学概论》中说,幼儿在每一个不同的年龄阶段所表现出来的音乐能力的发展是惊人的,随着幼儿年龄的增长,其音乐能力也不断提高。
在《音乐学习与教学心理》一书中提到,1922年汉克(Haecker)和兹亨(Ziehen)关于音乐才能的年龄的研究成果表明儿童音乐才能几乎在10岁前就显露出来,其中学龄前儿童(2-5岁)发现音乐才能的年龄占到93.2%。从中可以看出幼儿潜在的音乐能力是惊人的,我们应该重视幼儿阶段音乐能力的培养。
那么应该发展幼儿那些方面的才能呢?
舒特―戴森、加布里埃尔关于各年龄阶段音乐发展的主要特征有:0-1岁能够对声音作出各种反应。1-2岁自发、本能地“创作”并歌唱。2-3岁开始能把听到的歌曲片段模仿唱出。3-4岁能感知旋律轮廓,如此时开始培养学习某种器乐的演奏,可以培养绝对音高感。4-5岁能识别音高、音区,能重复简单的节奏。5-6岁,能理解分辨响亮之声与柔和之声。能从一些简单的旋律或节奏模仿中辨认出相同的部分。6-7岁,在歌唱的音高方面已较为准确。
(一)发展感知音乐的才能
我们知道,幼儿在3岁时就能模仿出歌曲片段,在幼儿发展阶段的音乐教育中通过聆听乐曲,器乐演奏,律动,节奏节拍,听故事,编故事等不断培养其音乐感知能力,来发展在感知音乐情感,表现,创作等方面的才能。在奥尔夫教学法中,教学中,音乐概念并非从外而内强加给学生,而是通过基本的音乐元素来培养学生,在感觉和体验中,在探索―模仿―即兴―创造四个阶段中,从内而外产生出来。探索就是一种对于音乐感知的能力,感知音乐作为理解音乐,表现音乐,创作音乐的基础,在幼儿阶段这是一个必要和基础的过程。
(二)发展表现音乐的才能。
在音乐活动中,幼儿积极表演,不会有顾忌,他们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来表达内心的情感。主要是用歌唱、舞蹈、表演的形式来表现音乐。从实际情况上看,3-6岁的幼儿已经具备了模仿歌唱,感知旋律,简单的节奏和肢体动作的能力;从幼儿的心理特点上来看,他们在音乐课上,乐于积极表演。发展幼儿表现音乐的才能具有可行性和适应性。
三、发展创造性思维
音乐教育是一个培养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过程。一个人在社会中具有创新意识是一种很重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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