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幼教网 2018-07-06 16:45:32
对儿重积极和消极行为内部不同行为的发展特点进行考察和分析是本研究的另一重点。
首先,从表1可以看出,幼儿积极行为内部不同行为间的发展和消极行为内部不同行为间的发展都具有很高的一致性,在帮助、分享、合作和谦让四类积极行为上幼儿的平均得分都接近或超过200,而在推打、骂人、抢夺和招惹四类消极行为上的平均分则都低于或略高于200。其次,在行为分布上(见图1),幼儿各类积极行为的分布和各类消极行为的分布也都较为相似,其各类积极行为都主要分布于较少、中等和较多三个等级上,在行为五等级分布上均呈“倒U形”而各类消极行为则都主要分布在很少、较少和中等三个等级上,在五等级分布上均呈直线下降趋势。由此可见,幼儿无论是在各类型积极行为间还是各类型消极行为间的发展均具有明显的一致性。
但同时,从表1和图1中我们也发现,幼儿各类积极行为和各类消极行为的发展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首先,从行为的发生频率上着,在4类积极行为中,幼儿的合作行为出现最高,其次为谦让和分享行为,帮助行为略少;而在消极行为方面,幼儿的抢夺行为出现最多。其次为推打和招惹行为,骂人行为最低、其次,从行为分布图上看,在4类积极行为中,在中等、较多和很多三个等级上,幼儿的合作行为表现最多(共有约75%幼儿的合作行为分布在此三等级上),其次是谦让和分享(分别有约70%的幼儿),帮助行为最少;而在“很少”等级上,有11%的幼儿“很少”做出帮助行为,而“很少”做出合作行为的仅为5%、在4类消极行为中,在中等、较多两个等级上,幼儿的抢夺行为明显最高,约41%,推打和招惹行为次之,分别为30.3%和27.8%,骂人行为最少,约17%。综合上述比较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一致性与差异性并存是幼儿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内部不同行为间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
3、幼儿社会行发发展的年龄与班级差异。
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在儿童社会行为发展中的作用和影响程度是社会行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本研究中,我们将幼儿按年龄班(小、中、大班)和实际年龄(3~4岁、4~5岁、5~6岁)两种方式进行分组,对其社会行为的发展进行差异检验。由于在实际年龄划分中的3~4、4~5和5~6岁幼儿大致对应小、中、大班,为便于比较说明,在指明分组方式的前提下,我们将主要以小、中、大班来称呼这几个年龄段的幼儿。
表2结果表明,在两种不同划分方式下,小、中、大班幼儿两间在帮助行为上,小班与中班、小班与大班在分享、合作、谦让和骂人行为上,小班与大班、中班与大班在推打行为上、小班与大班在招惹行为上都表现出了显著的年龄差异。但是在分享、合作、骂人和招惹4类行为上,在不同划分方式下,幼儿间的差异也表现出一定的变化性。当按年龄划分时,中、大班幼儿间并无显著年龄差异,而在班级划分中,中、大班幼儿在4类行为上的差异达到了显著水平。此外,在推打和招惹行为上,当按年龄划分时,小、中班幼儿间表现出显著的差异,但在班组划分中则不存在这种差异。这意味着不同类型的社会行为的发展中,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所起的影响作用可能是不同的。
4、幼儿社会行为发展的性别特点。
从表3社会行为发展的性别差异检验结果可见,无论是在积极和消极行为总体,还是各类具体的积极与消极行为上,幼儿间的性别差异都很显著。除在帮助行为上,男女儿童在.5的水平上差异显著外,在其他各类行为上,差异均达到了.01水平。而进一步对男女儿童在各类行为上的平均得分的比较发现,女孩比男孩有更多的积极行为,而消极行为明显少于男孩.
四、讨 论
1、关于幼儿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的发展特点。
本研究结果表明,幼儿积极行为主要处于中等水平,消极行为主要处于较少水平.这可能与儿童心理发展年龄特征、行为发生机制及环境、教育密切相关.已有一些研究(如,Eisenberg,1992,1996;Krueger,et al.1996)发现,个体社会行为的发生发展主要受观点采择、移情、自我控制和社会交往技能等的影响。在幼儿阶段,在环境、教育的影响下,随着社会交往经验的增多,幼儿心理发展水平逐渐提高,不断地去自我中心化,由此带来此四方面的能力也有较大的发展、研究表明,四五岁的儿童已经具备了初步的观点采择能力(方富熹,Keats,1990),能够注意和体会到他人的情感和需要(Hoffman,1984),具备了一定的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颜洁,1998),能采取比较正确、适宜的方式与他人交往(庞丽娟,1991)。其次,从家庭、幼儿园环境教育来看,现代家长、教师适应社会变化要求,不仅注意培养儿童的自主性、独立性和个性.而且关注儿童的交往,注意培养儿童的积极行为,并能有意识地对其进行相应的教育、干预、由于受上述两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幼儿更多表现出积极行为,消极行为主要处于较少水平。
同时,值得指出的现象是,研究中发现幼儿的积极行为主要处于中等水平,而非较多或很多(处较多或很多水平的幼儿约30%)。其原因何在呢?我们认为,第一,可能是幼儿虽然在观点采择、移情、自我控制和社会交往能力等方面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受心理发展水平和独生子女生活环境、教育的影响,自我中心倾向仍然存在,幼儿在上述四方面的发展水平尚不可能完善。第二,尽管不少教师、家长注重教育幼儿要待人积极、友好.要帮助他人、彼此谦让、合作等,但在教育方式上尚存在一定问题,大多简单从社会认知的角度告诉幼儿应遵守的行为规则,而相对忽视了从行为结果、行为规则与儿童自身行为关系等角度深化儿童的社会认知,激发幼儿的内在行为动机,忽视对幼儿日常行为的指导,使得不少幼儿的认知和行为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第三,目前在一些家庭教育中父母对独生子女行为教育较为薄弱,也是造成幼儿积极行为水平不高而是处于中等水平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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