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厦门站 作者:范小筒 2018-07-06 10:29:04
2.【现场材料审核】
网上信息审核通过后,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带孩子到学校报名,并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
(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没有房产(如集体户或挂靠户):需在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供市行政服务中心土房局窗口打印的一家三口的《房屋与土地权证查询证明》(即通常所说的无房证明,证明中需体现父、母、孩子三人的信息)和实际居住地居委会通过网格化平台开具的居住证明。
(4)预防接种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区教育jú统筹安排入学,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
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在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学校留存。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学校核对以上材料并打印报名信息,家长现场确认信息并签字。
时间:2018年7月8日至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地点:厦门市东渡第二小学
3.【入户家访】
4.【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15日前,学校给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发录取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祖孙三代同住一处的排在完全“两一致”之后,不符合“两一致”的适龄儿童应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2.对因父母无住房导致挂靠户口的,需提供市行政服务中心土房局窗口打印的一家三口的《房屋与土地权证查询证明》(即通常所说的无房证明,证明中需体现父、母、孩子三人的信息)和实际居住地居委会通过网格化平台开具的居住证明,学校对居住情况进行核实。
为择校而迁移户口、挂靠在亲戚或朋友处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请家长抓紧时间迁回户口,让孩子回原施教区就读。
3.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本市户籍的学龄儿童一律视为非片区内招生对象,由区教育jú统筹安排接收学校。
4.报名时请带上学龄儿童并携带所有相关材料到校。
招生咨询电话:0592-5613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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