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幼教网 2018-07-05 15:11:03
案例一:教师擅离岗位之后
一天中午,某幼儿园中班的大部分幼儿都睡着了,还有个别幼儿没睡,这时,值班教师便到别的班去倒开水,并聊了一会儿,待她回班后,发现一名幼儿头部红肿,问其原因,是刚才教师外出后,他在床上玩耍,不小心摔伤的,教师赶忙帮幼儿揉了揉,便安慰他睡了觉,下午当家长接孩子时看到幼儿伤情,非常生气,要求领导解决处理。
案例二:疏忽带来的结果
某幼儿园大班中午午睡前,教师在活动室督促幼儿收拾整理游戏材料,先进去的几名幼儿在过道玩,一幼儿一不小心摔倒在地上,其他幼儿赶紧告诉当班老师,教师立即检查,发现其没有外伤,两只胳膊也能动,幼儿自己也没有异常反应,便安抚其入睡;交接班时,由于教师疏忽,未曾将情况交接给下午班的教师,幼儿起床时,下午班的教师发现该幼儿穿衣服时抬不起胳膊,教师翻开衣服发现右肩处红肿,随机将幼儿送医务室,保健医生检查后,建议马上到附近医院拍片检查,经检查,该幼儿锁骨骨折,之后,通知其父母,父母将幼儿领会,于第二日向幼儿园提出幼儿住院的要求。
原因:第一,教师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没有尽到作为一个幼儿园教师应该有的责任;第二,在伤害发生后,教师对幼儿的伤后处理方式太随意,不具备基本的保育、保健知识;第三,幼儿园本身的规章制度没有很好地束缚教师的行为。
分析:这样的事件无论是对于幼儿来说还是对于教师来说,都是意外中的意外,但是教师就应该具备处理意外的能力,在幼儿午睡的时候,并不是所有幼儿都可以熟睡,有一部分幼儿只是闭上眼睛休息,只要有一点异动,就会激起他的兴奋细胞,我曾不止一次地观察到幼儿园幼儿午睡的时候,很多幼儿一会儿抬起头晃晃脑袋,一会儿去玩身边的幼儿的身体等等;所以在幼儿午睡的时间,教师是不可以掉以轻心的,教室内至少应该留有一个教师照看。
在意外发生以后,教师对幼儿受伤这件事情不够重视,处理地太过随意,这是大部分教师的弊病,觉得只是撞了一下,揉一揉就没事了,虽然大部分幼儿受伤后确实都只是皮外伤,但是也有个别幼儿会伤及内部,这是教师应该重视的,幼儿受伤其实是在所难免的,这一点大部分家长都可以理解,但是如果由于教师的疏忽而导致自己的孩子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家长是会很严肃对待的;所以对于每一个受伤的幼儿都应该提起足够的重视,仔细的检查;
对于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并不是要惩罚或者奖励教师,而是应该让每一位教师都树立在幼儿园以幼儿为中心的思想,而不是出了事故后的补救或者推卸责任,树立良好的规章制度,一方面可以使幼儿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也是让幼儿园得到保障。
对策:
1、教师应该提高工作责任心;
2、幼儿园应对教职工进行师德、幼儿生理、幼儿心理学等方面的培训学习,使教职工增强对幼儿和幼教事业的热爱,从而提高工作责任心;
3、幼儿园应该制定严格的作息课表,幼儿园要的是自主,而不是散漫。
案例三:冒名“叔叔”接走四岁女童家长质疑幼儿园接送制度
11月27日4岁的小女孩晶晶(化名),被陌生人从重庆市某幼儿园带走,摧残得浑身是伤。近日,记者从关方面获悉,小女孩的父母已将该幼儿园起诉到重庆九龙坡区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费8万余元及医疗费。据了解,今年5月24日下午5时许,晶晶的父亲唐某去幼儿园接女儿时,却接了个空。唐找到值班老师询问,老师也一脸茫然。经老师仔细回忆和在幼儿园四处查询,才回忆起晶晶尚未放学时,就被一名自称"叔叔"的男子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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