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广州站 作者:广州幼升小 2018-06-27 12:14:01
2018年广州市七月一日施行积分制新规
前不久,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公布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细则将于7月1日开始实行。新规中对积分制进行了说明,包括积分入户、积分入学、公共租赁房等。非广州户籍的家长们千万要认真研究了。
政策原文如下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落实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持有在本市办理(申办或签注)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并申请参加积分制服务管理的来穗人员。
第三条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全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并具体组织实施全市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工作;指导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做好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来穗人员积分制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工作;负责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牵头推进各部门涉及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的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指导区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负责来穗人员对积分异议的复核工作。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拟订全市人口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协调实施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规划;将积分制入户政策纳入我市迁入户政策体系,负责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积分职业资格与职业工种目录和特殊艰苦行业目录,负责积分制入户指标管理。
市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全市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安排工作;将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列入工作计划;负责指导各区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制定辖区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确定实施学位补贴的民办学校;负责指导申请人的学历审核工作。
市科技创新部门负责牵头编制列入创新创业积分指标单位目录。
市公安机关负责统筹办理全市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手续;负责指导监督积分制入户落户地址的核准工作;负责查核申请人刑事处罚、治安处罚记录情况。
市民政部门负责协调审核申请人义工服务情况。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和安排市本级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所需经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核查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记录;负责指导审核申请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负责指导核查申请人的职业资格情况;负责审核申请人就业登记凭证。
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无偿献血情况。
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全市来穗人员积分制申请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房源的规划和配租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申请人住房保障资格;负责审核申请人家庭住房困难情况。
团市委负责审核申请人志愿服务情况。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申请人获“道德模范”“广州好人”称号情况。
市国土规划、交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城管、工商、体育、知识产权、政务、税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相关的工作。
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区各相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按属地原则做好辖区内与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相关的各项工作。
各镇(街)来穗人员积分制受理窗口负责网上预审、材料受理、资料录入、资格初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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