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上海站 作者:婷婷菇凉 2018-06-25 16:27:27
1、本市户籍
(1)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与户口地址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的幼儿,按户籍地址对口入园;
(2)持有本市(含本区)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并且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户籍或者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2、非本市户籍
(1)港澳台同胞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2)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并且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3)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不满120分,但持有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4)实施积分制入园街镇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参照《关于闵行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园的实施办法》执行。
3、其他情况
(1)具有本市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且持有《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和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2)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幼儿,凭动迁证明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3)持有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统筹安排至户口所在地附近入园;
(4)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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