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济南站 作者:阿菁233 2018-06-22 17:46:07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原则
1.按照“市级指导,县(区)为主体,积分量化,公平公正”的原则,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采用量化排序的办法进行,优先安排更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2.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申请登记及现场确认。
基本条件
1.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2.在槐荫辖区实际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截止2018年8月31日前,主申请人的以下资料需同时并连续满足一年以上方可有资格进行入学申请登记。
所需资料
1.居住证:槐荫区公安机关出具的证件;
2.居(租)住证明:购房者提供房产证和全额购房发票(或者购房合同和缴费单据),租房者提供正规租赁合同;
3.务工证明:在济务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单据;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证;
4.户籍证明:户口本、父母身份证;
5.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接种证。
以上五类证件除接种证外均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温馨提示:
1.所有材料需一次性提交,补办无效;
2.家长需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弄虚作假、伪造入学资料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材料只能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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