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武汉站 作者:西夏君 2018-06-20 16:09:33
武汉市光谷第三初级中学:对口光谷三小、光谷七小。
华师一附中光谷汤逊湖学校(初中部):对口光谷五小。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对口华科大附小、光谷四小管乐特长班。
豹澥、龙泉、滨湖、花山、左岭等街道的中小学按原服务范围不变。
武汉光谷为明实验学校、武汉枫叶学校、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点睛学校、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格鲁伯实验学校、武汉光谷(国际)外国语学校、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光谷分校等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区内招生。
说明:
1.本次所划定的服务范围只限于招收的新生,关于转学生由区教育部门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
2.按照《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符合入学条件,未在招生平台注册登记的学生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8月30日前,持我区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区教育部门要求到指定地点登记,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4.从2017年9月1日(以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日期为准)起,本区一套房产6年内只提供1个对口入学学位(同一家庭生育2胎的除外)。
5.本服务范围的划定只限于2018-2019学年度,有关内容由东湖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解释。
东湖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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