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重庆站 作者:小小麦兜儿 2018-06-19 13:29:42
一、申请对象
户籍登记在外省、本市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渝北城区、镇区居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附《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基本信息表》指标解释)。
二、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应附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截止2018年5月31日已在我区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并有在此期间在渝北区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明细且无中断的证明或纳税证明;
(4)法定监护人为市外户籍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2018年5月31日前已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2017年11月30日前办理的);
(5)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6)入学安排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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