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北京站 作者:圆明园小树 2018-06-06 15:40:15
2018北京密云非京籍义务教育入学证明材料审核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8〕8号)精神,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证明证件材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密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在密务工就业证明、在密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所在地街道(地区)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下简称“五证”)。
二、组织机构
成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育副区长任组长,区教委、区流管办、区信访办、区维稳办、区法制办、区人力社保局、市规土委密云分局、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市工商局密云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委。
各街道(地区)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审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三、审核职责标准
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部门职责和审核标准审核“五证”。
(一)在密务工就业证明
1.责任部门及职责
在密务工就业证明由区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密云分局(辖区工商所)分别审核。
签有劳动合同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市工商局密云分局(辖区内工商所)审核。
2.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夫妻一方在密社保缴费证明。自区教委规定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截止日期前,社保连续缴费满一年(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补缴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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