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花都区教育局 2018-05-18 10:42:45
(2)统筹生。
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原则上由实际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为其统筹安排。
统筹安排入学主要是落实其义务教育学位,并非确保其入读地段对口学校。
统筹生具体包括:(1)父母在花东镇辖区内有房产(以房产证明、购房协议、集资房证明为依据,房产证和集资房证明是父亲或母亲名字),户籍属花都区内的适龄儿童。(2)父母在花东镇辖区内经商、务工需要就近入学(凭工商执照、劳动合同、拆迁协议、有效租赁合同等为依据)的具有花都户籍的本地适龄儿童。
(3)入读民办学校。
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放弃入读公办学校资格,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为其选择联系入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
2、属于广州市户籍的非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小学规定。
(1)统筹安排。
属于广州市户籍的非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统筹回其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在入学当年网上报名系统截止报名前迁入花都区户籍的,按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安排入读公办小学;入学当年网上报名截止后,8月27日前才迁入花都区户籍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小学;若其监护人在花都区符合拥有唯一产权房或租购同权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确需在花都区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本学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入读民办学校。
属于广州市户籍的非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可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联系入读民办学校。
3、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小学规定。
(1)政策照顾借读生。
符合当年《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中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清单详见附件1)或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可持相关证明文件按公布的日程安排向教育部门申请审核,由对应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2)积分入学。
持有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在广州地区就业创业,并缴纳广州市社会保险的来穗人员,可为随迁子女提出积分申请入学,详情参见当年公布的《花都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
(3)联系民办学校入读。
申请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为孩子报读民办学校来解决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4、有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的小区业主子女入读小学规定。
如果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有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的住宅小区购房并已收楼,按《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入学。若未能通过上述安排入读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只能通过参加我区“积分入学”的途径入读公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联系入读民办学校。
(二)招生细则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两基”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镇各小学均要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入学的摸查工作,尤其是对残疾儿童入学的摸查工作,要落到实处,同时做好家长的宣传和动员工作,确保安排所有的残疾儿童采取随班就读或到区智能学校的形式就读,使全镇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
2、招生地段划分。花东教育指导中心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地理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划分公办小学招生地段时,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我镇100%的公办小学按划定的地段招生。今年我镇致力实现所有当地户籍适龄儿童100%就近入读小学。全镇各小学招生的基本范围见下表:
富力金港城小区配套业主的适龄儿童到富力实验小学现场报名,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参加网上报名(非广州户籍业主如果符合积分入学三项必备条件需要在5月2日~16日参加积分入学网上报名,广州户籍业主需要在5月5日至10日参加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严格按照《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安排学位;若富力实验小学学位不足,属广州市户籍的业主的适龄儿童、符合当年积分入学条件的非广州户籍业主的适龄儿童则由花东教育指导中心就近统筹安排入读我镇公办学校;非广州户籍“人户不一致”或非100%房产份额的业主子女,如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可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联系入读我镇(区)的民办学校,一旦入学,学籍就确定下来,不能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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