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苏州站 作者:章鱼菌 2018-05-16 13:35:14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2018年苏州高新区新升实验小学校入学政策公示,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一、2018年苏州高新区新升实验小学校施教区范围。
新升新苑、世纪花园、灏景天下、天都花园、新升村未动迁户、明星村(西马市)
二、免费教育的相关规定:
[url=]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url]
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办学校和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
2.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免费项目包括:学费、杂费(含电教费90元/学期·生)、信息技术费(20元/学期·生)、讲义费(8元/学期·生)和作业本费(小学一、二年级11元/学期·生;3~6年级14元/学期·生)。
3.公办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为:社会实践活动费(100元/学期·生)、代办校服费(3年一次)。
4.免费教科书的规定:
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象: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学生;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批准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①国家、地方课程规定的教科书;②部分学科随教科书出版的补充习题册;③英语磁带。
5.根据国务院(国发〔2008〕25号)文件规定,明确外来人口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免费义务教育待遇,取消借读费。由教育部门安排的外来人口子女,不得收取捐资助学费。[i1]
三、小学入学办法
1.入学年龄
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2.入学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3)依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苏州市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3.报名时间
苏州市区小学入学报名时间:2018 年 5 月 26 日(周六)至27 日
(周日)。参加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根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其他市、区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4.报名办法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 施教区小学报名。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持户口证明和实际居 住证明、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挂靠用工单位的集体户口,还须提供申报集体户口材料(含与集体户口所 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及社保证明。
(3)参加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通过积分排名,其子女已列入入学名单的(包括统筹调剂的),根据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放的入学准入卡 和入学告知书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① 居民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原件;②居住证原件;③户口簿或家庭 关系证明;④预防接种证原件。
四、入学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0512-66323573;联系人:任老师、胡老师;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8点至下午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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