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苏州站 作者:章鱼菌 2018-05-16 11:01:33
三、地段生认定细则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实行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小学地段生认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二)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三)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四)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合法固定住所不得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六)具有本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以学生户籍地作为入学依据,或者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四、我校施教区范围
根据吴江区教育局2018年4月20号公布的《2018年秋松陵城区及开发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入园施教区》通知确定。
五、现场报名、材料审核地点:
长安花苑小学新教学楼二楼【详见学校北校门电子屏及指示牌】
六、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地点:
7月28号长安花苑小学新教学楼二楼教务处
七、应知事项:
1.所有录取新生必须通过“江苏省学籍管理系统”验证方能就读;
2.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发现证件伪造现象,将取消入学资格;
3.凡是已经就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得以一年级新生资格报名,若家长隐瞒则承担全部责任。
4.不足年龄的儿童不招收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报区教育局普教科批准。
八、转学工作:
转学学生的家长必须提供学区内房产证,8月18号-19号【上午8:00-11:00,下午1:00-3:30】到学校教务处登记并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原件,等待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再通知来学校办理有关手续。
九、入学咨询电话:63497268 63497208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花苑小学
2018年5月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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