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浦教育 2018-04-28 11:25:02
上海市黄浦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2018年申请就读幼儿园打分表
(其他非本市籍人士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参照打分)
申请人姓名(幼儿) 出生年月 父母联系电话
项 目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 分值 | 自评 | 审核 | 备注 |
(所有材料都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 |||||||
基础条件16分 | 父母稳定居住情况(9分)B、C两项二选一积分。父母不累积计分。 | A.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得2分。 | 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磁卡。 | 2 | 《居住证》办理年数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8年5月12日。 | ||
B.持有对口招生地段内产权证,且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得7分。 | 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屋产权人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 7 | “直系亲属”特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 ||||
C.直系亲属有招生区域户籍的,得3分(“直系亲属”特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 1.直系亲属户籍证明。2.直系亲属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 3 | |||||
父母稳定就业情况(6分)A、B两项二选一积分。父母不累积计分。 | A.父母一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连续满1年计1分,总分不超过6分。 | 父母一方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证明。 | 6 | 社会保险缴费年数从2018年5月起向前计算。 | |||
B.父母一方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签注2次及以上得2分,签注1次得1分。 | 父母一方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载明的“灵活就业登记情况”)。 | 2 | |||||
幼儿证照情况(1分) | 幼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户籍证明得1分。 | 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1 | ||||
奖励条件4分 (父母不累积计分) |
技术职称或岗位证书(3分) | 父母一方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高级岗位证书得3分、中级得2分、初级得1分。 | 父母一方的技术职称或岗位证书。 | 3 | 指父母一方取得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岗位证书。 | ||
教育背景(1分) | 父母一方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教育背景,得1分。 | 父母一方的学历证书。 | 1 | 指父母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 | |||
合计 20分 |
总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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