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深圳站 2018-04-23 14:58:41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管理。各学区和学校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具体分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通知》精神,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展招生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区招生工作,各学区教育办协调街道相关部门,负责做好辖区的招生工作。
(二)片区就近,免试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择优招生,按照“优化政策、增加选择、相对就近、公平均衡”的原则,通过共享学区、分享学区、单享学区等多种形式,统筹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学区教育办要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均衡划定招生区域,同时加大对辖区内民办学校招生统筹管理的力度,就读资质审核合格但未录取到公办学校的学生,由学区教育办统筹,按照家长志愿及类别积分顺序协调到民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义务教育招生的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宝安区教育局关于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宝教〔2018〕67号)精神,优先接收公办学校未能录完的符合就读条件学生。民办学校制定的招生方案、简章、公告及面谈方案等按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实施并报学区教育办备案。
(三)加大宣传,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严把新生入学关,认真做好证件的查验工作,公办中小学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者未经验证审核的学生,不得借读挂读。有违规招收学生的,将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高层次人才等符合政策优惠对象的子女就读资格审核和学位安排,由区级以上相关部门负责,学校根据上级通知接收入学。
(四)严格纪律,公平公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实行“六公示”、“六承诺”制度,即公示招生政策和就读条件、招生计划和招生地段、招生程序和办法、审核结果和积分、招生结果和新生名单、咨询投诉电话;公开承诺不拒绝地段内符合就读条
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不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擅自超计划招生、坚决杜绝招收学前班等超层次招生等违法行为,不进行选拔性招生,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收取任何招生费用。如有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控制规模,均衡编班。各学区教育办、学校要刚性执行招生计划、合理控制班级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班额编班,班额不超过50人,禁止超规模招生,防止产生新的超规模、大班额问题。学校实行学生随机均衡编班。
(六)信息初核,信用承诺。各公办学校应及时购买高拍仪或照相机,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进行信息初核时,将家长提交的各项证明原件拍照存档备查。除了报名表、无房证明、集体宿舍证明和截至2017年9月30日居住证明等特殊住房资料外,报名信息初核时不需要收其他证件和纸质资料。学校保存信用承诺书原件,保存期限为1年。
(七)特殊儿童,照顾入学。不得拒绝接收符合入读条件、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凡愿意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本市实名登记适龄残疾儿童,可凭相关证件到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1.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咨询电话:89468816,网址:http://www.szyptx.net/;2.宝安区特殊教育学校,咨询电话:29705342。
(八)坚守岗位,热情服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实行统一的就读条件和程序安排,开通招生咨询热线电话、招生网页或网上招生专栏和宣传公示栏,组织熟悉招生政策人员值班,接听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宣传解答工作。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招生期间学校要有计划地开放电脑室,设置休息等候区,安排专人指导、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九)查验接种,保证健康。根据国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学校必须在受理学位申请时,向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十)加班补贴,按规发放。各单位要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对参与招生宣传及资料审核等有关加班工作的人员发放补贴,经费由各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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