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番禺区教育局 2018-04-09 15:38:16
四、就业情况和义工(志愿者)服务时数的现场审验
监护人在“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注册填报报名信息后,带备相关资料在4月16日-4月28日(除节假日,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审验,相关部门直接在系统上传审核结果。
(一)就业情况的现场审验
1、地点:工作单位辖区的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就业于番禺区外的单位的,到番禺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2、所需提供材料:(1)身份证原件;(2)劳动合同;(3)社保个人参保证明;(4)营业执照(监护人是法人需提供);(5)能证明在广州地区就业的其它材料(包括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
(二)义工(志愿者)服务时数的现场审验
1、地点:团区委志愿者部或区义工中心。
2、所需提供材料:
(1)番禺区义工联直属部志愿者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②义工证原件、复印件1份;
③义工服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1份,或打印在“i志愿”系统/“志愿时”系统上的服务时数记录。
(2)非番禺区义工联直属部志愿者
其他志愿服务组织的志愿者,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需附加志愿服务组织所在镇(街)团(工)委开具的服务时数证明或者市级以上志愿者(义工)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高职院校志愿者由学校团委开具证明。
五、排名规则
积分分两个批次计算及排序:
(1)第一批:“省五年”优先。根据有关规定,一方监护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在番禺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住证满五年、在广州地区有正当职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以下简称满足“省五年”条件),其适龄子女优先获得公办学位分配。
(2)第二批:普通积分。不符合“省五年”条件的,为学位安排第二批次。若申请入学地在满足“省五年”条件入学申请人学位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则按本批次的入学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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