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宁波站 作者:小肥羊233 2018-03-29 08:55:16
申请综合积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租住房合同或在本区拥有自住产权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个体工商户应提供营业执照等基础材料及可以申请加分的申评项目的证明材料[见镇海区流动人口综合积分申评计分标准表(3.0版)]。
积分申请入学学位分配办法。2018年开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入学将采取网上预报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居住地选报一个片区。区教育局将根据暂住地相对就近原则,结合积分高低统筹安排学位(具体报名学校由学校电话通知)。
实行调剂政策。若因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符合积分入学条件但未能获得公办学校学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调剂至区内其他公办学校或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入读。调剂到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入读的,享受学费、课本费减免待遇,具体按照《镇海区教育局镇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镇海区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6〕137号)文件执行。
有意向的家长们可以对照条件尽快准备起来了~另外,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虽然会适当放宽积分入学条件,但由于学额有限,不可能全部予以接纳,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如果把握不大,需尽早陪同子女回家乡报名,以免耽误孩子上学。
若对以上政策有疑问,可以咨询镇海区教育局服务中心电话:86276772
镇海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计分标准表请在下载以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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