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浦东教育 2018-03-27 14:30:56
三、特长生的申报、测试及认定
(一)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项目、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和录取办法等信息。
(二)各招生学校要制定《2018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并报浦东新区教育局德育处审定。上报时间为3月23日前。
(三)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自行前往相关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14日-4月15日。
(四)测试:
小学阶段: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小学体育特长生的学生进行统一测试(十个项目指定十个点承接测试任务),并留有测试影像资料,测试时间为4月21日-22日,由德育处将测试成绩反馈各校。
初中阶段:区教育局将公布专家成员名单,学校在专家库名单中邀请5名专家,对无比赛成绩,具有相应运动潜质的学生完成测试工作。获得该项目市级比赛前八名、区级比赛前四名(不分团体和个人)的学生只需提供佐证材料(秩序册、成绩册、奖状或证书),不用参加测试,有效成绩认定周期:2016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14日。
(五)经测试,各校综合评定,择优确定特长生名单。初中学校将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在其就读小学张榜公示,小学将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在其录取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3日-4月24日。
(六)招收学校要将体育特长生拟录取名单(汇总、盖章)及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情况反馈表纸质材料在4月25日前上报教育局德育处审核备案(地址:锦安东路475号,邮编201204,联系电话:20742732)。逾期视为放弃。
预录取学生名单及招生工作情况反馈表的电子稿在4月24日前发送至邮箱:38229460@163.com
4月27日,由浦东新区招生办在招生办网页上公示体育特长生预录取名单。
四、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区教育局建立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体育教育分管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德育处、基教处、体育处、监察审计室等处室的相关负责人组成。
(二)加强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
体育特长生的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经批准的招生学校名单、招生计划、招生项目等均予以公示;未经批准的学校不得招收体育特长生;未经公示的特长生,招生学校不得将其作为特长生录取。
(三)加强测试程序的规范
各招生学校测试程序必须规范。应组织专家进行测试,预录取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初中学校须通知学生所在的小学进行公示,并了解公示情况。公示结束后由招生学校将相关材料交教育局德育处审核备案。
(四)加强监督机制
区教育局对各校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的学校,一经查实,将减少或取消下一年度特长生招生计划,并追究学校和工作人员相关责任。
五、对体育特长生的培养和管理
招生学校要结合学校体育特色项目制定特长生发展情况跟踪管理制度;引导特长生积极参加训练和各项体育实践活动,并向浦东新区学生运动队输送人才。
附:2018年浦东新区小学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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