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徐汇教育 2018-03-26 15:39:38
2018年上海市徐汇区小学一年级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
二、招生原则
1.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额为40人左右。
2.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4.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满积分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三、信息登记
(一)2018年,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www.shrxbm.cn)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3月18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8月10日为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二)凡在本市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在4月8日-4月23日带好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就读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1、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1)常住户口,携带适龄儿童的《户口薄》、《出生证》、《房屋产权证》,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并提供与登记申请回执一致的本区自购房的《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
(2)集体户口,参照居住地入学。
注:本区户籍中重度智障、听障和视障的适龄儿童,纳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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