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松江教育 2018-03-21 14:15:10
2018年上海市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分类操作细则
三、说明:
1、根据今年本区招生的实际情况,安排入学所要求提供的居住类房产证件、本市户籍迁移截止日期:2018年4月23日。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随迁子女参照本市户籍操作。
3、由于幼升小公民办同步招生,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后,只安排本细则中第一类学生对口入学,待报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第二批验证后,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并按照本区招生信息分类排序和房产年份排序安排入学,安排到对口学校额满为止,超额部分学生将统筹安置入学。
4、学生实际安置的学校,还需根据本区教育资源、生源分布情况进行整体统筹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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