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定区教育局 2018-03-01 15:41:31
2018年上海市嘉定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市教委、区政府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及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5号),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18年嘉定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为目标,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依法实施本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幼儿的教育服务体系。
1.公开透明原则。街镇、幼儿园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区教育局、街镇和幼儿园网站公告、社区张贴告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工作政策、信息登记时间、网址、现场审验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2.班额总控原则。街镇、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嘉定区就读幼儿园实施积分管理的暂行规定》(嘉教〔2018〕5号,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积分规定),依据“嘉定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平台”(以下简称“入园登记平台”)获取信息,制订本街镇实施细则,统筹安排幼儿入园。小班新生入园编班时,公办和民办二级幼儿园班额应控制在28人以内,民办三级幼儿园班额应控制在33人以内,严禁幼儿园在计划数外自行招生。
3.公平公正原则。应用“入园登记平台”(网址:http://yeybm.jdjy.sh.cn)。按照区教育局和街镇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数接收适龄幼儿入园,公办幼儿园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随班就读。
4.积分导向的原则。各街镇根据随迁子女积分规定的精神,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开展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管理工作。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凡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1.人户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相关证件须在2018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可归口优先入园。
2.本区集体户籍的适龄幼儿
登记在本区的集体户籍适龄幼儿,证件须在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由户籍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3.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租赁人仅为幼儿父母或幼儿本人,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须在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由廉租房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4.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园的,须持有招生区域内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幼儿父母或幼儿本人,相关证件须在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由房地产证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本区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幼儿
申请在本区就读幼儿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在“入园登记平台”登记信息,同时须根据随迁子女积分规定要求,按父母一方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等指标项目完成积分。各街镇通过幼儿监护人网上自主评分与管理部门线下审核验证相结合的方式,采集相关数据,根据区域实际资源情况,按积分依证、依次统筹入园。未达相应街镇积分分数线的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
6.特殊幼儿
本区户籍特殊幼儿凭儿童医学机构出具的医学鉴定证明,确能坚持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可安排至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中、重度残障幼儿可持相关证明材料至嘉定区成佳学校报名,咨询电话:59530983*8007。
三、登记途径及方式
4月1日-4月27日,凡符合招生对象和相关条件,有意愿在嘉定区申请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须登录“入园登记平台”,阅读招生简章与登记须知后完成信息登记。非本市户籍幼儿家长(含港澳台及外籍幼儿)还须同步完成《嘉定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每名幼儿就读意愿须在户籍地与居住地之间二选一。嘉定区实验幼儿园、嘉定新城实验幼儿园、嘉定区中福会新城幼儿园三所示范性幼儿园面向全区招生,详见幼儿园招生简章,每名幼儿限报其中1所。4月27日为本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家长可通过“入园登记平台”查询招生相关信息。
本区户籍幼儿确因家庭困难,无法在4月27日之前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可在5月14日-5月18日至嘉定区教育局登记点进行现场审验及信息登记,信息补登记的幼儿由各街镇统筹分配。
四、材料审核及验证
1.示范性幼儿园现场审验
凡申请就读嘉定区实验幼儿园、嘉定新城实验幼儿园、嘉定区中福会新城幼儿园,且通过网上初审的对象,于4月29日带适龄幼儿至现场验证,同时须携带打印的《嘉定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表》及相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核对,逾期视自动放弃。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分配入园。
2.公办幼儿园现场审验
凡申请就读本区普通公办幼儿园,且通过网上初审的对象,家长须按照网上提示的审验地点,于5月12日带适龄幼儿至现场验证,同时须携带打印的《嘉定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表》及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核对,逾期视自动放弃。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分配入园。
3.民办幼儿园现场审验及报名
5月19日为全区民办幼儿园(含民办三级幼儿园)现场审验材料及报名,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经区教育局核准备案后,可通过“入园登记平台查询”,家长自主选择,并携带打印的《嘉定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表》及相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民办幼儿园应优先录取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适龄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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