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幼教网整理 2018-01-23 15:21:16
上海2018年寒假转学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每个区的转入学标准不一样,希望各位家长可以在了解转学规则之后再思考转学问题。
长宁区:
长宁区中小学2018年寒假转学申请通知
转学对象: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迁入本区;
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市就读;
3.从境外到本区落户的;
4.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首次到本市居住,且居住地在本区。
下列情况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
1.已在本区就读的学生,不予本区内转学;
2.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3.学期中途不予转学。
黄浦区:
适用对象:
居住在黄浦区的本市(不含黄浦)户籍的非本区在籍在读适龄学生;
非本市户籍,其父(母)在黄浦区居住满一定年限,有合法稳定就业记录,并已在非本区就读的适龄在籍在读学生。
宝山区:
宝山区中小学生转学操作实施细则
转学对象:
1、本市户籍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区:
(1)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一年内从外区县迁入的;
(2)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区的;
(3)从境外到本区落户的;
(4)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需回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具体安置学校将视转入地学校学额情况作统筹安排。
从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转公办原则上不予转学。
2、非本市户籍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家长一方是本区户口,学生同时在本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2)本区人才引进人员(或积分达标人员)子女;
(3)港、澳、台华侨子女需在本区购房;
(4)外籍儿童需在本区购房;
(5)一年内购买本区内商品房,且父母一方持有本区上海市居住证并且该家长一年内累计缴纳6个月社保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不予转学的情况:
(1)学生户籍随家长户籍从外学区迁入且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的可以申请转学;
非本市户籍学生父母一方户籍从外学区迁入且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的可以申请转学;
(2)同一学区及相邻学校原则上不予转学;
(3)本区学生原放弃公办学校学位,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现想转回公办的,在学段内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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