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虹口区教育局 2018-01-23 15:14:25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号),《虹口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虹教【2013】82号)文件要求,2018年寒假小学生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适用对象:
1.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本区的。
2.学生户籍从外省迁入本区的。
3.学生从境外到本区落户的。
4.在外省市或境外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需回本区就读的。
5.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6.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7.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区内跨联合招生组迁移的。
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各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申请材料:
1.本市范围内申请转学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和原就读小学提供的《上海市中小学生转学信息表》等。
2.由非本市学校申请转入本市学校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全国学籍号及学籍状态;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办理流程:
1.由学生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出具转学信息表或学籍证明。
2.学生家长持申请材料到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转学登记。
3.学生家长根据招办通知到转入学校报到,办理注册手续。
四、办理时间:
2018年1月19日-1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018年2月21日-2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五、办理地点:
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联系电话65210617
虹口区教育局小幼教科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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