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佛山站 2017-12-22 16: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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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类 |
佛山市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适龄子女 |
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或处(局)级以上出具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 |
7 |
在佛山市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适龄子女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发的资格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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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符合粤教基〔2005〕3号文件规定、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佛山市居住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3年或以上的引进人才类《广东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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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资贡献类 |
佛山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荣誉市民证书或区以上政府认可证明;居住证;身份证或回乡证;本市户籍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 |
10 |
在佛山市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
区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和营业执照;居住证;身份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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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山市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
房产权证明、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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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群体类 |
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华侨身份证明,并在佛山市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 |
1、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护照原件(复印件存档) 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及相应亲属关系公证(外文需附中文翻译公证)、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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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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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并在南海区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
1、《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身份证明材料;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 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 |
身份证明材料; 台湾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出具市台湾事务局开具的《台湾人士子女照顾录取证明》 |
14 |
其它类 |
在佛山市同一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1.在同一区连续居住满5年证明(有以下证明材料之一:连续居住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连续5年及以上营业执照;连续5年及以上依法纳税证明); 2.在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可同时作为同一区内连续5年居住证明材料使用); 3.计划生育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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