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东莞站 作者:叫我小吴吧 2017-12-19 19:29:31
(三)民办学校积分制补帖学位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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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
||||
学位补贴总数(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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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占总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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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占总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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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补贴总数(单位:个)
|
一档(占总数20%)
|
二档(占总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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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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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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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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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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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属
任务
|
3040
|
485
|
2555
|
648
|
95
|
553
|
市属
任务
|
279
|
56
|
223
|
211
|
42
|
169
|
总任务
|
3319
|
541
|
2778
|
859
|
137
|
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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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分制入学录取安排办法
(一)分数线的划定及学位补贴
根据积分情况,由高到低依次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和民办补贴学位,我镇根据公办学校提供的学位数和民办补贴学位数,依据家长积分排名划定公民办学校分数线,凡积分达公办学校分数线的家长,即小学一年级积分排名第1至550名,四年级积分排名第1至9名,六年级积分排名第1至28名,初中一年级积分排名第1至121名,可根据自身积分情况和学校地理位置等因素填报公办学校志愿。
其余入围家长(小学民办补贴学位共3319个,初中民办补贴学位共859个),即符合享受政府“学位补贴”的随迁子女自行联系民办学校,并在注册时先由随迁子女向学校缴纳学杂费;再按“先交后补”的原则,在开学后,由市、镇财政部门委托民办学校按照相应的学位补贴标准发回给家长。
学位补贴不设具体年级具体数量。公办学位录取完毕后,我局将小学和初中未被录取的剩余申请人分别整合为两个单位,每个单位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是否符合学位补贴资格。
(二)录取原则
1、总原则:先录公办学位,再录取民办学位补贴学位。
2、公办学位:按照我镇各校相应年级提供的学位数量,结合申请人的志愿,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每个学校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每种志愿的录取,均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①当某校在第一志愿申请人中未录满时,会在第二志愿申请人中补录,依此类推,直至录满。
②当某校第一志愿申请人数比该校提供的学位数多,多出来的申请人,将根据他的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按上述方法来录取。
③若申请人的三个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我局将根据其他学校剩余学位和申请人的居住地点等情况,统筹安排到附近的其他学校就读。
三、2017年大朗入围名单积分参考
大朗\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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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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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积分
|
最高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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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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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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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
|
286
|
二年级
|
-
|
-
|
-
|
三年级
|
-
|
-
|
-
|
四年级
|
9
|
197
|
253.5
|
五年级
|
-
|
-
|
-
|
六年级
|
28
|
160
|
235
|
七年级
|
121
|
184
|
310
|
八年级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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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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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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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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