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厦门站 作者:范小筒 2017-12-11 13:23:39
暂住累计积分公式: 截止2015年8月31日在厦门市暂住累计天数÷365×2分
社保累计积分公式:(截止2017年8月31日在厦门市累计缴交社保月数-24个月)÷12×4分
第三部分:暂住证相关问题
十一、事实在湖里区连续暂住但是暂住证中间有间断,可以申请参加积分入学吗?
积分入学基本条件对暂住年限的规定要求是随迁子女父(母)应最近两年(2015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在厦门市连续暂住,且目前在湖里区暂住。近两年暂住证登记间断累计不能超过三个月(93天),2015年9月份之前的暂住登记记录如果有间断,不影响积分入学资格,但间断的时间不纳入积分累计。
十二、父母的户籍在湖里区,可是孩子的户籍不在湖里区,需要申请积分入学吗?
需要。是否需要申请积分入学是以孩子的户籍来认定的,只要是境内非岛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需参加积分入学。
十三、孩子需要申请积分入学,可父母是岛外户籍,无法办理暂住证和居住证,怎么认定暂住时间?
监护人为厦门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申请积分入学,不需要办理暂住证和居住证,但必须到其实际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开具近两年(2015年9月-2017年8月)的居住证明(社区网格化系统开具,积分入学报名系统可直接提取,无需再拍照上传)。其暂住年限的认定分为两类:
(一)监护人为厦门市户籍原住民
其在厦暂住年限为其户口在厦门的年限,由于其为厦门市户籍原住民,基本上暂住积分可以得12分满分。
(二)监护人为购房入户居民
其在厦暂住年限为其户籍迁到厦门的年限与其在厦办理暂住证的年限合并计算。
十四、有房屋产权证,要参加积分入学,一定要办理居住证吗?
需要办理居住证。若没有办理的,请尽快去公安部门咨询办理。
十五、在湖里区购房后没有办理暂住证,近期才开始办理了居住证的能参加积分入学吗?
在湖里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商品住房的随迁子女父(母),若因办理暂住证年限不足而达不到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可凭借其本人(或配偶)在厦门购买房屋的登记备案时间与其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暂住时间。满足近两年连续暂住的,可视为符合暂住时间的基本条件。(具体合并计算的方式是指购房的时间到2017年8月31日这段时间段可以直接与办理暂住证的时间段合并在一起,但是两个时间段重复的部分只累计一次,不能重复叠加)
例如:王先生2010年9月到2015年8月连续在湖里区办理暂住证,2015年9月1日王先生在湖里区购置商品住房并在厦门土房局登记备案,2015年9月1日起没有再办理暂住证,合并计算后王先生的暂住年限为7年(2010年9月到2015年8月之间5年暂住证时间+2015年9月1日到2017年8月31日之间2年购房时间),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中对暂住的年限要求。
十六、从去年12月开始派出所就不办理暂住证了,而是办理居住证,请问居住证的时间也可以累计计算积分吗?
办理居住证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积分,随着居住证政策的实施,有关暂住的要求按居住要求实施,并根据随迁子女父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实际居住时间计算积分。随迁子女父母申领居住证前在公安机关记录的暂住时间,与居住时间合并计算积分。按公安机关规定,2016年12月1日前办理暂住证且暂住证有效期届满之日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内的随迁子女父母,在申领居住证时由于公安机关的原因出现衔接断档的,断档时间计入居住时间连续计算。
也就是说,暂住证有效期在2016年12月1日前的,目前暂住证已经过期,要抓紧时间办理居住证,以免影响积分入学基本条件;暂住证有效期在2016年12月1日之后到期的,公安机关已经将暂住证的有效期自动延期到2017年11月30日,这部分家长即使目前没有取得居住证也不会影响参加今年的积分入学,只需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居住证即可。
第四部分:社保及计生相关问题
十七、曾经停保一段时间,在补缴社保后可以报名吗?
积分入学基本条件规定随迁子女父(母)最近三年(2014年9月—2017年8月)在厦按时缴交社会保险的年限累计达到两年(24个月,含24个月,补缴月份不纳入累计)以上。超出基本条件规定年限(24个月)的部分,可以非连续缴交,但是补缴月份不纳入累计。
十八、2017年积分入学还需要办理计生证明吗?符合计生政策的孩子还可以加分吗?怎么申请加分?
2017年,积分入学基本条件对于计划生育情况不做限制,如果符合三个基本条件(暂住、社保、务工),即使违反计生政策并且没有缴交罚款,也可以报名参加积分入学。
随迁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加5分。监护人只需到暂住地居委会进行计划生育状况网格化登记即可,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报名系统会自动提取数据给其加5分。
注意:若随迁子女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监护人无需到暂住地居委会进行计划生育状况网格化登记,无论是否接受处理(缴交罚款)均无法获得5分。
第五部分:购房相关问题
十九、已经在湖里区购房的也需要参加积分入学吗?
非岛内户籍的境内适龄儿童均需参加积分入学。在湖里区购置商品住房且父(母)的产权合计超过50%(不含50%)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随迁子女,其“购房”项得20分。若所购置的房产用途不是“住宅”的,则不能获得20分的购房积分。
二十、在湖里区参加积分入学,在其他区购买的房子可以加20分吗?
不可以。
二十一、在湖里区购房,但是产权证还没有办出来,可以加分吗?
在湖里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并实际入住的,如还未取得产权证,则须在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有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湖里区购置二手商品住房并实际入住的,则必须取得产权证才可以加20分。
二十二、湖里区的房子原来是跟别人合买的,两人产权比例各占50%,得知积分入学需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才能得分后,办理了产权比例变更,现在父(母)合计产权是51%了,可以加20分吗?并且购房可以“抵”暂住时间吗?
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可以获得20分,若过户后为51%,可以加20分。购房时间可以“抵”暂住时间,但是只能从产权比例变为51%后计算,之前产权比例为50%的购房时间不能“抵”暂住时间。
第六部分:暂住务工一致9分和附加分相关问题
二十三、在湖里区暂住但在其他区务工和缴交社保,可以加9分吗?
不可以加9分。但在其他区的务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可以纳入社保积分项的累计,计算积分。只有近两年(即从2015年9月-2017年8月)的暂住地和务工地都在湖里区的,才可以加9分。务工地以社保缴交地认定。
相关推荐:
小升初试题、期中期末题、小学奥数题
尽在奥数网公众号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幼教网,幼儿教育我们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