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厦门站 作者:范小筒 2017-12-11 13:11:40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厦门市2017年秋季幼升小招生入学政策,希望对厦门爸妈了解幼升小,帮助宝贝更好的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一、与去年相比,今年小学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
今年小学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是对民办校的招生行为做了进一步的规范,对自主招生的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禁止采用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二、今年招生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三、今年招生对象有什么要求?
本市户籍或居住在本市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今年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的报名时间为7月9日、7月10日。
符合所居住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络报名时间为4月14日至4月28日。
五、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基本条件是什么?
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六、原省级示范小学的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要满足什么条件?
原省级示范小学的招生条件与去年一致,即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款之一:
1.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2.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3.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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