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幼教 > 幼升小 > 幼升小政策 > 正文

2016年南通市崇川区幼升小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家长帮论坛南通站 作者:醒醒姑娘 2017-12-10 11:40:19

说两句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2016年南通市崇川区幼升小招生工作意见,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2016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省、市、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南通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发展实际,现提出2016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巩固择校治理成果;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零择校"。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操作,强化管理职责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人民群众满意的原则。

  三、领导机构

  成立2016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

  四、报名入学条件

  小学一年级招收的新生为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实际居住在我区的适龄儿童。

  (一)本地适龄儿童

  1、报名时持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住宅产权证、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套)按施教区学校公告时间报名。学校审核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取公示,并明确学生注册报到时间和入学要求。

  报名结束后,学校向新生监护人返还报名证件原件,留存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或常住地就读:

  (1)监护人中有现役军人(含武警);

  (2)监护人中有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员;

  (3)单亲、离异、户口两地家庭、孤儿等。

  3、合法固定住所确认依据:

  (1)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住宅房屋产权证为依据。

  (2)城市建设的房屋拆迁者,入学安排按照:①拆迁户,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②临时性过渡住所,不作为安排入学依据。

  (3)有多套住房的,按学生监护人提供的实际居住的住房产权证报名入学。

  (4)父母确无住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三代户口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地,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入学的,须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父母无住房证明。

  (5)私租房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入学。公租房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父母和子女户口必须在该实际居住地,须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父母无住房证明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6)期房由学校根据学额情况明确招生办法。

  其它情况由基教科统筹落实就读学校。

  (二)残疾适龄儿童

  对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学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妥善做好他们的随班就读入学工作。特教中心同时接受新生报名,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三)流动人口适龄儿童

  凡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必备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可在崇川区小学入学。

  流动人口子女到崇川区属小学就读,由其父母或其父母委托经公证处公证的法定监护人,向相关小学提出申请,并按其务工性质提供相关材料:①户口簿;②经核签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监护人《居住证》;③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④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

  流动人口子女的监护人必须同时持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额有空余的、居住地相对较近的学校申请报名。若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已没有空余学额,则由崇川区教体局按照统筹安排原则解决。任何学校都不得拒收统筹安排的流动人口子女。

  五、招生时间和办法

  1、全区小学招生时间定于7月10日(周日)至7月11日(周一)。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到施教区内小学报名,学校审查合格的,领取《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为更好的方便流动人口子女报名入学,招生期间,公安崇川分局、人社局、计生委、外口办等部门在易家桥中学现场进行政策解答,协调解决入学中的疑难问题。

  3、各小学7月3日在施教区内张贴招生公告,并通报有关社区、居委会和幼儿园。招生公告内要详细说明施教区范围及报名手续要求,各校招生公告在公布之前必须送至基础教育科审核。7月6日-7日各学校到基教科领取《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4、7月14日各小学完成新生报名工作,将新生报名人数统计情况报区局基础教育科,7月16日发布一年级新生名单。

  六、施教区范围

  详见附件。

  七、招生要求

  各校要按照"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的目标,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实施教育集团办学,缩小校际教育差距,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要依法保证施教区内的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1、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自觉维护义务教育招生秩序。各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上级政策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制度和招生程序,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施教区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入学,不得招收施教区外的择校生,更不得招收崇川区以外的邻区择校生。

  2、今年一年级招收的新生为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符合在我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各学校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要严格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要求规定班额。不得组织智商测试,不得举办学前培训班。

  3、各学校应当接受具有普通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如情况特殊,则由基教科协调,安排至南通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4、继续实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绿色通道",确保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子女就读。在保证崇川籍儿童入学就读基础上,空余学额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员子女就读。学额满位学校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校学额已满信息,并报区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学额满位学校有责任积极疏导流动人员子女监护人到周边学校咨询、报名。

  5、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五严"规定,严禁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要做到阳光编班,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

  6、各校在招生中要按照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的规定,保持招生的稳定,认真负责地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本着相互支持、共同配合的原则,从大局出发,协同排难,妥善解决好学生入学问题。对招生中出现的矛盾,不得推诿,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应耐心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秩序稳定。

  8、确保政令畅通。招生中,区局协调的具体问题,由基教科出具学龄儿童入学派遣单,各校必须按派遣单要求执行。基教科7月10日至11日在易家桥中学(城山路和虹桥路交汇处江苏银行西50米)安排人员接待家长咨询。

  9、各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监督,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招生监督机制,公布监督电话。要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实行招生工作报告制度,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相关推荐:

小升初试题、期中期末题、小学奥数题

尽在奥数网公众号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幼教网,幼儿教育我们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

  • 欢迎扫描二维码
    关注幼教网微信
    gh_5735a1f9f07c

  • 欢迎扫描二维码
    关注奥数网微信
    ID:aoshu_2003

热点专题

  • 幼儿园教学课件:奇特的建筑
  • 幼儿教学课件:小鱼的梦
  • 河头幼儿园“帮水宝宝搬家”

[幼儿园英语课件]幼儿园英语课件:认识时间

[幼儿园英语课件]幼儿园英语课件:A Apple

幼升小

幼升小资讯

幼升小政策

幼升小择校

幼升小指导

学区房

幼升小真题

重点小学

上海小学

广州小学

深圳小学

成都小学

武汉小学

南京小学

北京一类幼儿园

海淀区幼儿园

西城区幼儿园

东城区幼儿园

朝阳区幼儿园

其他区幼儿园

幼儿园资讯

教师园地

幼儿园说课稿

幼儿园教案

教学论文

幼儿园课件

幼儿园教师心得

幼儿园评语

少儿教育

胎教

早期教育

入园必读

潜能开发

艺术培养

家庭教育

儿童乐园

科普知识

图书推荐

睡前故事

成语故事

童话故事

唐诗宋词

孕育指南

时尚妈咪

健康宝贝

美食厨房

趣味数学

健康饮食

专家答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