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合肥站 作者:贤姐姐 2017-12-10 09:27:12
(4)在我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我区内实际居住;
(5)烈士子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会事业局要在管委会的统筹领导下,结合教育发展新形势与全市义务教育三大提升工程的深入推进,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主动发现并化解热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开、公平、公正。
(二)统筹教育发展。社会事业局要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公民办学校招生,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要努力扩大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满足城市义务教育学位需求;要努力办好农村教育,缩小城乡学校差距,创办更多群众认可的“家门口好学校”,稳定农村生源。
(三)强化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人籍一致”,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等情况,为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保障。城区以及存在大班额的学校,在注册学籍过程中要将入学学生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入学证明材料扫描上传到学籍系统,对招收的择校生要填写“是否学区外学生”信息。根据省教育厅及市政府确定的义务教育阶段消除大班额年度细化目标,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要达到标准班额要求。
(四)营造宣传氛围。社会事业局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本校招生区域范围和报名入学条件。可通过新闻发布会、访谈等方式,面对面为群众释疑解惑,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的宣传,增强学生和家长对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的了解和把握;注重全市新优质学校创建成果的宣传,引导适龄儿童少年自愿合理分流,就近入学,控制和消除大班额。
(五)加强招生监督。要进一步健全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完善违规惩戒措施,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招生入学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落实问责制度,结合群众举报和日常督查,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凡发生违规招生问题,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义务教育阶段违规招收择校生、民办学校考试和变相考试招生、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等三方面的违规行为纳入对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严格奖惩兑现。
附件:
1.合肥高新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举报电话
2.合肥高新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3.合肥高新区2017年小学学区示意图
4.合肥高新区2017年初中学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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