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合肥站 作者:贤姐姐 2017-12-10 09:12:55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2017年合肥庐阳区学校幼升小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宝贝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2017年庐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7年全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7〕6号)和《关于全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7〕103号)等文件精神,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合法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构建基本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进庐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幼儿园招生
(一)辖区内各幼儿园(含企事业办园及具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当天)的健康儿童入园。家长于2017年7月2日前持户口簿、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携儿童到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报名。
(二)双岗幼儿园继续招收部分智力滞后的幼儿随班就读。
(三)长江路幼儿园京福分园(北二环路与凤淮路交口京福花园小区内)、安庆路幼儿园城市之光分园(四里河路与临泉路交口南万科城市之光小区内)、安庆路幼儿园桃蹊分园(三十岗乡古城路与景侯路交口拆迁复建点小区内)、市委机关幼儿园四里河畔分园(临泉路与四里河路交口以东四里河畔小区内)、双岗幼儿园逍然居分园(淮北路与阜阳北路交口潇然局小区内)5所公办园分园建成招生。
(四)安庆路幼儿园城市之光分园试点开办一个中班周托班。
(五)合肥市宿州路幼儿园荣城南苑分园更名为合肥市荣城幼儿园。
(五)安庆路幼儿园红星早教指导中心继续招收1—3岁幼儿接受早期教育。探索庐阳区户籍0—3岁婴幼儿接受6次免费早教指导,建立早教指导体系。
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区为主,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确保智力、听力语言、视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确保随迁子女等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原则
1.“单校划片”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2.“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二)公办小学招生
1.区属各小学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当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携子女于7月1日-2日到学区内的小学报名。补报名时间为7月6日。
2.红星路小学为我区开设智障儿童辅读班的实验学校,招收本行政区内适龄智障儿童就学。
3.红星路小学国际部面向全市免费招收外籍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外籍儿童享受本行政区内适龄儿童同等入学政策。
4.安庆路第三小学灵溪校区建成投入使用,按照划定的学区招收一年级新生。
5.十张小学原址扩建完成,更名为湖畔新城小学。
6.7月20日-25日,各小学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三)公办初中招生
1.报名条件。凡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辖区小学毕业生,经区招生办审核认可后,可以在我区报名升学。
2.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在区属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由各小学携带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于6月19日-23日到区招生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6月29日。在外区、外地就读且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小学毕业生,愿意回我区升学的,持小学毕业证书(或学校就读证明)、学籍表(需学校盖章)、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1张一寸免冠彩照,于6月26日-27日到区招生办(地点:合瓦路170号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学内)办理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7月3日。
3.分配办法。通过报名的学生分配到学区内的中学。
4.发放通知书。8月1日-5日,各初中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四)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办统一指导下进行。各民办学校应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报区招生办备案,并及时在学校及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等须经物价部门核准,按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为6月10日-11日,6月22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区招生办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经区招生办审批后录取的学生名单,应在公办学校招生前(6月29日前)通知小学毕业生和毕业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仍参加统一招生分配。
(五)特长生招生
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合肥42中、45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其中,42中招收田径、游泳类体育特长生及器乐类艺术特长生;45中招收乒乓球、篮球、足球、排球、棋类体育特长生及声乐、器乐、绘画类艺术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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