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合肥站 作者:贤姐姐 2017-12-08 23:07:05
三、中小学招生办法:
1、小学报名条件和要求:
凡户籍在我学区,符合“两个一致”、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小学集中报名时间:2017年7月1日至7月2日
小学补报名时间:7月6日
发录取通知书时间:7月21日,地点:教务处
2、初中报名条件和要求:
小学毕业生升学需出具以下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和学籍表(须学校盖章)及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说明:在我校小学部就读并且学区范围属于我校的学生,集中报名时间为6月18日;
在外地就读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报名时间为6月24日;
初中补报名时间6月25日。
发录取通知书时间:7月29日,地点:教务处
3、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和要求:
属于我校学区范围内的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的子女,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父母在我校学区的居住证(1年及以上)、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须提供经过学校盖章的学籍表),统一到我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若学额已满,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上报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
报名时间:小学一年级7月6日
初中七年级6月25日
4、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我学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另一方在我学区内并实际居住;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其本人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我学区内并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其本人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学区内并实际居住;
(4)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我学区内实际居住;
(5)烈士子女;
(6)执行《合肥市引进的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合教〔2014〕367号)精神,对符合入学条件的,由社会事业局根据市教育局意见要求落实。
(7)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房产在高新区的,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实际居住等相关材料,由学校报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
集中报名地点:教学楼一楼教室
咨询地点:教务处(四楼)电话:65843662—8806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领导、统一招生、确保顺利,特成立合肥市第六十二中学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长:冯金海
副组长:张宝圣
成员:贾冬玲佘婧顾凯周文峰
尚其华徐斌唐章成凌陆玲
合肥市第六十二中学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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