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太原站 2017-12-03 09:30:58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2017年太原市小店区幼升小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基〔2017〕8号)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20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小店区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1、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接受小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考核、测试等方式选拔新生,不得以各种竞赛成绩、各类考级证书、表彰获奖项目等作为小学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2、严格执行学区覆盖辖区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公办小学资源配置状况和适龄儿童数量、分布情况及入学需求状况,合理确定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招生计划,科学划分入学范围,保证学区覆盖辖区内所有居民区,为每一名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小学学位,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指定学校,要确保在该校相应学区内居住的、证件齐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二、工作体制
小店区2017年小学入学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由区教育局制定小学入学实施办法,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三、报名条件
1、凡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接收2017年8月31日前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报名须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房屋所有(产)权证》;③《出生医学证明》;④《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报名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6年4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7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6年4月30日前办理);④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4、按照全市精准扶贫的要求,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小店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小店区小学入学的,登记报名时需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小店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6年4月30日前办理);③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7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④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⑤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
四、学区划分
1、划分主体。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区教育局对辖区内所有公办小学(含省、市属学校)划分学区范围,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市教育局备案并予以公开发布。
2、划分原则。尊重历史,注重衔接。按照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则划定小学学区范围。学区划分实行动态管理,区教育局可根据2017年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后适龄儿童数量、分布情况和各小学招生规模轨制等进行适当调整。
3、划分办法。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学校分布、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道路、街区、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小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划分相对独立,不能出现如同一幢住宅楼划分为两个学区等情况。
4、组织听证。对于调整范围较大的学区,根据实际需要,由相关小学组织召开小学学区划分听证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
5、进行公布。区教育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在小店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各小学学区范围。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格式,将已确定的本学校学区范围进行公布,使适龄儿童家长广泛知晓并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范围。
6、咨询服务。学区划分公布之后,学校要加强宣传,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咨询,做好解释工作。
五、公办小学入学办法
1、小学入学班额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小学起始年级全部达到标准班额,义务教育小学标准班额不超过45人。
2、“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在学区范围且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
(2)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
(3)超出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入学。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3、县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对户籍、住址分离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4、跨县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在小店区居住、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县(市、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确需在小店区小学入学的,由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5、本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1)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由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2)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由实际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统一安排、分步实施、确保入学”的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现住址(以太原市非本地户籍人口信息登记表中“房屋地址”为准),到对口指定学校报名。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动性较强,无法准确统计,学区一律实行动态调整,设置公共缓冲区,超过招生计划时此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或中心校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指定学校。
7、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小店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小店区入学的,参照县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办法执行。
8、特殊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1)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执行。
(2)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的意见》文件执行。
9、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0、小店区建成区人口多、学校少、学校分布不均、学生学位严重不足,区教育局将根据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适龄儿童的分布及需求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1)小店街道中心校、平阳街道中心校、黄陵街道中心校、坞城街道中心校、西温庄乡中心校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数量较多,由各中心校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并统筹安排入学。
(2)如报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较多,超过学校实际接收能力,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指定学校入学。
(3)当相近几所学校生源不均,区教育局可从实际出发,对该区域内学生进行适当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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