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苏州站 2017-11-30 18:04:12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2017年苏州市高新区枫桥中心小学招生简章,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2017年苏州市枫桥中心小学入学政策公示
一、2017年苏州市枫桥中心小学施教区范围。
塔园校区:枫舟苑、格林花园、清水园、枫津新村、怡馨花园、银宾苑、河畔人家、富康新村、祥华苑、东浜新苑
、何山路160号、建鑫大厦、支津村、西津桥市镇、玉锦花园(旭辉御府)、姚桥头新苑、誉融生活广场住宅区
(津西新天地)、名门世嘉花园(狮山名门)。
寒山校区:时代花园、佳林花园、大地之歌、马浜花园、悦景馨苑(鑫苑?国际城市花园)、枫景颐庭(金科王府)
、张步新村、天之运花园、水香苑。
★上述施教区范围内地段生的认定需按照《2017 年苏州市区小学与初中地段生认定办法》执行!
二、免费教育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
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办学校和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
2.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免费项目包括:学费、杂费(含电教费90元/学期·生)、信息技术费(20元/学期·生)、讲义费
(8元/学期·生)和作业本费(小学一、二年级11元/学期·生;3~6年级14元/学期·生)。
3.公办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为:社会实践活动费(100元/学期·生)、代办校服费(3年一次)。
4.免费教科书的规定:
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象: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学生;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批准的外
来工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①国家、地方课程规定的教科书;②部分学科随教科书出版的补充习题册;③英语磁带。
5.根据国务院(国发〔2008〕25号)文件规定,明确外来人口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免费义务教育待遇,
取消借读费。由教育部门安排的外来人口子女,不得收取捐资助学费。
三、入学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69376985 徐老师;69376997 黄老师;
69376995 朱老师
开通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四、入学办法:
1.入学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属我校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28日(周日)至29日(周一)
3.报名办法: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施教区范围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持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和孩子页)
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报名。
(2)非本施教区范围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施教区范围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持户
口本(首页、父母页和孩子页)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有效法律生效文书(包括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和交房
证明)及契税证明、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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