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苏州站 作者:章鱼菌 2017-11-30 15:47:54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苏州地区针对地段生的认定办法解读,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一、苏州市区小学地段生认定办法解读
1. 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小编解读:在户口和合法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下,是以合法居住地优先的。
2.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小编解读:如果孩子和父母的户口不一致的话以父母的作为依据,但是今年情况看来最好还是把孩子户口迁到学区内,这样是最稳妥的。
3.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除外)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在信息采集时需提供该处合法固定住所的相关信息证明。
小编解读:如果在苏州市内有多套房产的话以其中一套为依据,但是必须大于人均18平米。如果这是在苏州的唯一住房的话面积就不受限了。
4. 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小编解读:如果想按照爷爷奶奶的住房入学的话必须满足父母在苏州无房子,而且孩子的户口最好是在爷爷奶奶户口本下的。
5. 具有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小编解读:有户无房的情况下要有市区教育局确定居住情况统筹安排。这种情况下建议去市区教育局咨询。
6到7条主要为初中入学地段信息,与幼升小关联不大。
8.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小编解读:如果家里正在处于拆迁情况,新房产证的日期不能在2018.8.31之前,以新房子的施教区为准。
9. 随迁子女(户口不在本市),本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就近入学;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政策执行。
小编解读:在苏州无户无房的情况下进入积分入学(后期会继续详谈积分入学)
10. 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小编解读:苏州是有五年一学位政策的,但是如何是符合计划生育的二胎入学情况可以不受这个限制。但是购买学区房的情况下一定要查清楚5年内学位有没有被用过,如果被用过就不可以地段生入学了!
总结一下要注意以下几点:
1.最好是产证和户口齐全而且都在施教区内是最稳妥的。今年的情况看如果是有房无户热门小学爆满情况下可能会被安排到周边的小学,但是一定有书读。
2.购买学区房一定要确定5年内学位是否被使用过,以免耽误孩子上学。
3.目前苏州的部分酒店公寓的住房是不认定施教区的,购房的时候千万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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