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论坛重庆社区 2017-11-21 16:48:30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2017年重庆市渝中区马家堡小学招生公示,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根据渝中教[2016]79号文及2017年6月2号渝中教委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严格执行79号精神,按照“三对口”原则开展2017年新生招收工作。对2017年8月31日前(含31日)年满六周岁儿童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1、长江二路二巷 2、大坪支路 3、马家堡
4、煤建新村 5、七牌坊 6、茶亭北路
7、茶亭村 8、茶亭南路 9、渝油村
10、新医村 11、民乐村 12、大坪正街二巷
13、时代天街 14、医学院路 15、袁家岗
16、长江二路(单号:101—完,双号:116—完)
17、渝州路(168—192号)
18、大坪正街(单号:35、49—53,69—完;双号:122—完,其中160号除外)
二、报名时间:
1、2017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2、2017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三、报名地点:
学校崇善楼三楼会议室
四、政策快递:
根据渝中教[2016]79号文精神:各小学实行就近划片招生,按“三对口”原则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即学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须达到51%以上,房屋产权不足51%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购买二手房入户的,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入户须满1年及以上(入学前1年的8月31日及以前取得房屋产权证及对应户籍,以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入户时间为准),未满1年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同一产权住房对应户籍已有适龄儿童对口入学且未满6年的(其中适龄儿童监护人若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以最后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时间计算),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五、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共4页:主页、增减页、学生页、监护人页(父或母),请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法定监护人房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4、适龄儿童因其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自出生起与父母同一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校招生辖区长住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在孩子入学当年5月1日以后办理的无房证明原件(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及街道(居委会)长住证明原件。
5、监护权发生转移的无父无母儿童,需出具人民法院儿童监护权转移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 此 通 告!
温馨提示:
1、办理入学手续时请监护人带领适龄儿童同往。
2、衣冠不整禁止入校园——不准穿背心、吊带裙、拖鞋者进入校园。
3、凡符合就读我校报名条件,并在6月24、25日完成相关手续的适龄儿童,我校都会依法安排入学,请家长不要过早到校排队,以免辛劳、以免扰邻。
渝中区马家堡小学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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