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天津社区 2017-10-31 22:42:12
2017年汊沽港镇六道口中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17-05-15
2017年汊沽港镇六道口中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2017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及《2017年武清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规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17年汊沽港镇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有品质的均衡,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依法实施招生入学工作。
(二)在镇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常住人口的变化,做好学龄人口预测,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科学规划学校布局,确保足够的学位。
(三)镇教办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招生行为,合理控制校额。
二、招生办法
坚持属地管理、划片招生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所有公办小学均须按照划定的学区片,规定的招生时间、地点和要求,为服务区学生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三、相关政策
(一)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2017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
(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由镇教办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
1.跨区县“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县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2.跨镇街“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镇街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武清入学,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由镇教办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积极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2017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充分体现教育过程的公平。
(七)2017年招生入学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
(八)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便利。
(九)全面应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全面采集新生信息,按时为新生建立学籍并纳入学籍系统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切实规范各种招生入学行为。
(二)各学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各学校于5月12日开始通过广播、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要与宣传部门通力合作,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各学校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要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细化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四)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完善招生工作机制,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都要签订廉政承诺书,承诺书要在招生工作开始前签订完,并按照管理权限上交主管部门。
(五)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汊沽港镇六道口中心小学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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