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天津社区 2017-10-29 22:38:22
17年天津市河北区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一、入学年龄
(一)入学年龄
2017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于5月22日至6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4:00—17:00向河北区教育局小学科提出申请。
二、报名入学时间
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各学校于5月12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家长朋友们请及时关注。
三、入学办法
(一)本区内“人户一致”
1.入学条件: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一致,且其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入学办法:按所属学区片入学。
3.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地点:所属学区片对应小学。
(二)本区内“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内,但地址不一致。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入学办法:按照户籍所在地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
3.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跨区“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在我区无户籍但有实际合法居所,且产权所有人为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入学办法:
(1)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安排就学。
(2)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房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由我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参见《2017年天津市河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预约登记入学指南(小学)》。
(五)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等情况
华侨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入学等情况可咨询河北区教育局小教科,咨询电话为26361715。
(六)残疾儿童
符合招生政策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 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咨询方式如下:
天津市聋人学校
地址:河北区正义道嵩山里
电话:24575518—8030、8033
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号
电话:88252812、88250883
天津市河北区启智学校
地址:河北区王串场三号路5号
电话:26464995
(七)民办学校
本区民办学校为河北区中心小学,具体招生办法见学校5月12日公开的招生简章。
四、咨询电话:
2636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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