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幼教网 2017-10-19 15:22:55
(三)电脑派位实施。
5月18日上午9:00,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公证下,由招生领导小组人员启动电脑派位程序,当场公布拟录取幼儿名单,并于当天在“花都幼招服务平台”发布派位结果,供幼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查询。
(四)资格审核和注册。
1.5月19日-21日,参与电脑派位的公办幼儿园负责对拟录取幼儿进行资格审核,在“花都幼招服务平台”录入审核结果。资格审核时,由幼儿园现场打印《花都区公办幼儿园报名表》,拟录取幼儿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当场确认,并将相关材料复印件交幼儿园存档备查。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法定监护人与幼儿共同户口簿(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幼儿户籍变更),若户口簿不共有则须提供幼儿户口簿及法定机构如法院、公安机关等出具的监护证明。
(2)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3)预防接种证。
(4)幼儿出生证。
(5)计生证(不作录取条件,仅作统计上报各镇街)
2.经资格审核发现电脑派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5月22日-24日,补录及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期间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排位序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幼儿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后续排位序号的幼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资格审核及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确认。
4.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区公办幼儿园的电脑派位资格审核工作进行监督。
(五)公示录取名单。
5月25日—5月31日,最终录取名单由幼儿园在园区公告栏和“花都幼招服务平台”同步公示。
(六)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6月3日—4日,被电脑派位及现场公开摇号录取的幼儿,由幼儿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带幼儿本人到录取的幼儿园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逾期未注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幼儿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健康体格检查。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
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在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开展,由区教育局指导各公办幼儿园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统筹、组织、审核、监督,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主任督学王红霞同志担任。
(二)稳步有序推进。区教育局及时将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及其主办单位,制定本区域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并于4月19日在花都区教育局网上公布,引导幼儿园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信息,为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2017年区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区公办幼儿园均须严格依照本方案的工作日程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遇紧急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三)兼顾社会公平。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基教〔2012〕108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我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重视特殊幼儿的入园需求。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可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积极做好政策性照顾生的核查、入园工作。
(四)严明工作纪律。本次电脑派位招生的相关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落实回避制度,派位数据管理与资格审核工作须由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电脑派位招生的人员担任,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
(五)强化监督指导。公办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园工作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办幼儿园招生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区教育局加强对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各幼儿园做好资格审核场所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对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六、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相关法律依据变化或遇重大政策调整的,依据实际情况修订。
备注:“人户一致”指儿童户口地址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房产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房产份额100%(以房地产权证或房管部门查册资料为准);或儿童与父母在花都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的(直系亲属),且同户籍同住。
附件:
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广州市花都区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报名表
2017年花都区参加电脑派位的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2017年广州市花都区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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