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幼教网 作者:平谷教育 2017-04-28 15:01:29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7]7号)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维护首都社会安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全区计划招收小学新生3337人。其中城关地区1840人,46个教学班,班额40人;农村地区1497人。
二、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平谷区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平谷区的适龄儿童均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服务片所属小学登记入学。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对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平谷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下简称“五证”),按相关规定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三、入学流程
适龄儿童入小学,须在2017年5月8日-5月31日,访问http://yjrx.bjedu.cn或搜索关键字“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在一个区参加信息采集;不足龄儿童(即201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不能采集入学信息。具体流程:
(一)信息采集
监护人按网站提示录入信息,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由于未按规定参加信息采集而对入学产生的影响由监护人承担。信息采集时间一经截止(2017年5月31日)将不能注册。
1.具有平谷区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平谷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在平谷区参加信息采集(在“入学服务平台”主界面选择“平谷区”,进入“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信息确认后,须经系统对户籍信息进行验证,验证通过(短信提示)后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经核对内容无误监护人在表格下方签字。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要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在“入学服务平台”主界面选择“平谷区”,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登记基本信息。信息确认后,须持“五证”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17日-3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教育办公室提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短信提示)后,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从“小学入学服务系统”端口进入,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经核对内容无误监护人在表格下方签字。
(二)入学登记
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6月17—18日(周六、日)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监护人签字)、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服务片所属小学登记入学。符合学校接收条件的,学校收取采集表在入学系统中进行预录取。最后确认接收学生,以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为准。
(三)审核
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学校接收信息。如审核通过,监护人将收到入学通知短信,此后可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查看入学通知,按入学通知的要求按时到学校报到。
四、入学办法、范围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农村地区
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监护人签字)、户口簿到村对口小学登记入学。
2.城关地区
由区教委统一划定各校服务片,区教育考试中心和招生校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监护人签字)、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服务片所属小学登记入学。
(1)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平谷一小:新平东路以西,新平北路以南,林荫北街、林荫南街以东,建设街、建设西街以北;文化南街以西,建设西街以南,新平西路以东,新平南路以北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7个教学班。
平谷二小:新平东路以东,新平北路、新平蓟路以南(不含新平北路以南、新平东路以东、北斜街以北、汽车站以西)及具有马各庄、杨各庄和龙家务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5个教学班。
平谷三小:新平东路以西至文化南街,建设街以南至?河北岸;林荫南街以东,文化南街以西,新平南路以南至?河北岸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4个教学班。
北京实验学校附属小学:平谷大街以南,谷丰东路、平乐街以东,新平北路、新平蓟路以北;新平北路以南,新平东路以东,北斜街以北,汽车站以西及具有上纸寨、下纸寨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6个教学班。
平谷五小:顺平路、新平北路以南,林荫北街、林荫南街以西(不含林荫家园)及具有岳各庄、赵各庄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5个教学班。
平谷六小:西环北路以东,新平北路以北,平乐街、谷丰东路以西,平谷大街以南,谷丰西路以东,平谷南大街以南(含远山嘉园、万德福家园及园丁西园1、3号楼)及具有贾各庄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7个教学班。
平谷七小:具有东鹿角、西鹿角、北台头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3个教学班。
平谷八小:庭卫街、平瑞街以南,台城路、平蓟路以西,平谷大街以北,谷丰西路以东及具有杜辛庄、齐各庄、中罗庄、后罗庄、熊耳营、中胡家务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5个教学班。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平谷分校:谷丰西路以西,平谷南大街以北及具有大辛寨、小辛寨、王辛庄、东古、西古、太平庄村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含远山嘉园、园丁西园1、3号楼),计划招生2个教学班。
一师附小平谷分校:洳河嘉园、洳苑嘉园、悦洳汇小区及具有鲁各庄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2个教学班。
(2)相关规定。
①城关地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凭房屋产权证登记入学,住房材料房主的姓名必须是其本人或第一监护人的姓名。居住各街平房的老住户,可出示原始宅基地批示。
②楼房未办理房本的,须出示购房协议书、交款收据(正式银钱收据)及近三年实际入住材料(电卡、电话、上网初装单据、有线电视、水暖费收据等)。
③适龄儿童及父母住祖父或外祖父房屋者,户籍与祖父或外祖父在一起三年以上的,可凭该房屋产权证登记入学;不满三年的,由区教委统一就近协调入学。
④仅户籍在城关地区或不能提供有效住房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由教委统一就近协调入学:北环东路、北环西路以北的适龄儿童到平谷八小登记入学;北环东路、北环西路以南,谷丰路、文化北街、文化南街为界,以东到平谷二小登记入学,以西到平谷五小登记入学。
⑤远山嘉园、万德福家园的适龄儿童可根据家长意愿由平谷六小协调到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平谷分校。
⑥平谷大街38号院经济适用房的适龄儿童可根据家长意愿由平谷六小协调到平谷八小或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平谷分校。
3.特殊类招生
(1)北京绿谷小香玉艺术学校。
一年级计划招生70人,2个教学班。按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完成入学工作。
(2)德翰实验小学。
一年级计划招生100人,3个教学班。6月10日前完成跨区招生。区内招生,按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完成。
(3)精华武校招生。
精华武校计划招生25人,于6月18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学校须经家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录取。
(4)特教中心须通过入学平台按时做好新生的信息采集及入学工作。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通过“五证”审核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监护人签字)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农村地区,到所在村对口小学登记入学。城关地区,新平北路以北到平谷八小登记入学;新平北路以南,以林荫北街、林荫南街为界,以东到平谷二小登记入学,以西到平谷七小登记入学。
相关政策及工作要求
(一)区教委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完善就近入学规则。
(二)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实际居住的审核。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如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三)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四)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五)实行计划管理。各学校须严格执行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班额不得突破40人。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六)加强学籍管理。北京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
(七)杜绝违规操作。各学校须严格执行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程序。坚决治理乱收费;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及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班;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考试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坚决禁止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认真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各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杜绝违规现象发生。要及时公布学校(含民办)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片区、招生计划及接收学生的结果等信息;要加大力度,认真做好入学政策宣传,让学生家长了解一般公办初中升入优质高中校额到校政策;要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平稳推进入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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