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幼教网 作者:黄埔教育局 2017-03-13 16:29:02
2017年上海黄浦区小学阶段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1、2017年公办小学招生对象是什么?
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2、公办小学如何实施“免试就近入学”?
根据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年满6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相对就近统筹入学。
3、“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有哪些功能,家长在入学报名系统中得到哪些服务?
为准确掌握本市适龄儿童的人口信息,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完善民办中小学校网上报名办法,2017年本市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www.shrxbm.cn),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区招生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通过入学报名系统,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政策问答;查阅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学校划片招生的范围;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以及民办中小学面谈、录取通知等。
4、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月24日前,家长须对幼儿在读幼儿园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我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4月23日为全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5、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如何安排入学?
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对口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6、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17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
8、本市公办小学如何进行报名验证?
5月27日-28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验证日,各报名验证点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户籍地就读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房产证、房卡或租赁合同,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材料证明。
非本市户籍申请就读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身份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房产证、房卡或租赁合同,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儿童出生证明等证件,到各街道指定登记点学校验证。
各街道指定登记点学校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学生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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