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幼教网 2017-02-24 15:23:29
2016年北京通州区小学入学须统一进行信息采集工作的情况(七类人所需证件)
2016年北京市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将于5月9日开始,按照市教委要求,按本市户籍对待、部分香港籍澳门籍和外国籍的适龄儿童及所有超龄儿童的信息采集工作,由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操作。请相关儿童家长携带以下证明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进行信息采集。
一、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
(一)台胞适龄儿童
1.通州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在京中小学就读批准书》;
2.子女关系证明或委托监护公证;
3.在我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二)博士后子女
1.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2.《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期限内),介绍信和进站函同时出具;
3.儿童出生证明;
4.全家户口簿;
5.在我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三)随军子女
1.《军官证》;
2.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子女证明》;
3.儿童出生证明;
4.全家户口簿;
5.在我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四)华侨子女
1.区侨务部门出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2.儿童出生证明;
3.全家户口簿;
4.在我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五)父(或母)一方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的子女(含父或母为京籍但子女无户口的情况)
1.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适龄儿童与户口簿持有者的《子女关系证明信》;
2.父(或母)一方的北京市常住户口簿;
3.儿童出生证明;
4.全家户口簿;
5.在我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六)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随带子女栏内有其子女姓名);
2.儿童出生证明;
3.全家户口簿;
4.在我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七)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工子女
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开具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身份证明》,全家户口簿(儿童少年户籍只限于湖北省襄樊市)。
二、外国籍适龄儿童
(一)区侨务部门出具的《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或区教委出具的《外籍学生入学身份证明》。
(二)子女关系证明或委托监护公证(经有资质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版,需加盖公司公章);
三、超龄儿童
(一)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携带儿童出生证明和全家户口簿;
(二)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携带全家户口簿和儿童出生证明,因病未按时入学的还需携带区县级医院的诊断证明(诊断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以前),填写并携带《2016年非北京市户籍超龄儿童入学情况表》(表样见www.tzkszx.cn),参加信息采集后,再进行“五证”审核。
(三)2015年在幼儿园受教育证明
北京市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工作,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9日-5月31日,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家长请尽快进行信息采集。
其他需要统一进行信息采集但不需要审核“五证”的儿童家长,请于5月16日后再进行信息采集。
为减少等候时间,请各位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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