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幼教网 2017-02-15 16:04:46
2016年具有北京本市户籍且符合在朝阳区入学条件的超龄儿童入学须知
一、办理对象
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朝阳区户籍且已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的超龄儿童。
二、提交材料
1.全家户口簿(儿童本人页、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因病当年无法正常入学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2015年开具的《适龄儿童在朝阳区延缓入学证明》。(原件)
三、办理流程
1.材料初审。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对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要求的材料上报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领导小组进行复核。
2.材料复核。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领导小组复核相关材料,并为复核通过的儿童开具《超龄儿童在朝阳区延缓入学证明》。
3.网上注册。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超龄儿童在朝阳区延缓入学证明》等相关材料于2016年5月9日—31日(工作日时间)到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办理网上注册手续。
4.登记入学。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所属片区于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四、办理时间
2016年5月31日前(工作日时间)
五、办理地点
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团结湖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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