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幼教网 2016-12-26 17:04:39
根据西安市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报名时应持全家正式常住户口(学生户口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产权证相一致)、父母产权证、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如遇户口、住址不一致情况,则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外地户口入学
外地户口入学主要针对进城务工人员,西安市对进城务工人员界定:
(1)非本市户籍在本区居住务工的人员;
(2)本市城十区(含沣东新城)以外户籍,即蓝田县、周至县、户县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
进城务工子女入学需持“四证”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办理入学手续。“四证”包括:
(1)户籍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及父母与子女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关系的有效材料(出生证或父母结婚证)。
(2)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本区的居住证或者在本区居住的证明。
a.租房户: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身份证、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
b.买房户:父母双方身份证、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社区证明。
(3)务工证明:适龄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劳动务工合同或者个体经营执照等务工的相关证明。
(4)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报送材料。随迁子女父母持“四证”及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居住证(明)所在区县教育局或区县教育局指定的单位;受理单位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
(2)审核派位。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发放《随迁子女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实施派位。审核结束后,及时发放《通知书》。
(3)登记入学。申请人持《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到派位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西安市集体户口入学
陕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实行在居住地按学区划分范围入学。
需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明(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或购房证、购房合同)。
3.多处住房入学
根据西安市相关规定,凡是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家长,父母应以一处(有产权证的)作为相对固定居住地。
三人户口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有产权证的住房里。报名时,凭该居住地的产权证及户口本到所在施教区的小学报名。
4.孩子户口与老人在一起
父母在西安,持老人房产证可办理入学情况,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孩子的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分配住房,确实没有自己的住房;
二是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
三是父母、孩子与老人实际常住在一起。
注意:如果父母有住房,即使孩子出生后户口在老人处从未迁移过,也应回到孩子父母产权证所在地的施教区学校入学。
父母不在西安,孩子的户口与老人在一起可正常入学的情况:
若父母双方都在不是西安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及父母在外地工作的,要有相关证明材料方可按正常入学办理。
5.西安城区改造、拆迁过度居民子女入学
持“三证”到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登记入学。
“三证”包括:户口簿、租房合同、区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拆迁证明。
相关推荐:
小升初试题、期中期末题、小学奥数题
尽在奥数网公众号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幼教网,幼儿教育我们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