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幼教网 2016-12-15 15:52:45
今年荔湾区小学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办理招生登记手续?
一、2016年起,全市公、民办小学招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1、具有本区户籍报读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登录“广州市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进入公办小学网上登录报名,再根据网上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
2、居住在本区的非穗籍适龄儿童可登录“广州市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进入民办小学网上登录报名。
3、居住在本区的非穗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适龄儿童于5月22日直接到学校现场提供材料报名登记并审核
二、网上报名时间和审核资料时间
1、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5月5日---5月15日
2、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5月10日—5月20日
适龄儿童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在此时间段内前往地段小学或所报读的民办学校现场提出申请,各公、民办小学在此时间段内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提供网上报名协助。
3、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时间:5月21日—5月23日(星期六、日、一)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4、民办小学的资料审核时间请留意各民办学校的告示
办理入学登记需提交哪些相关的资料证明?
网上报名提交后,5月21日-5月23日请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按照地段学校的指引带备证明材料携小孩到地段学校进行审核,各小学的招生服务地段分别在荔湾区各公办小学与社区居委会公布栏公布和荔湾教育网上公布,需带备证明材料如下:
1.户口簿;
2.与户口簿同址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
3.租住房屋的需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唯一居住地,需提供房屋查询情况;拆迁户需提供有关拆迁协议;
3.儿童计划免疫证;
4.儿童身份证。
小孩未满六周岁,今年能否登记入学?
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小学招生对象是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属于今年小学招生的对象。
居住在荔湾区的没有广州市户籍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如何申请学位?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到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学校申请学位,如果公办学校没有学位接收的,可到我区的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民办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表1)。
我区为稳妥推进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2016年仍然执行《荔湾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在16所公办学校(试点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表2)定点试行接收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对应地段的试点学校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入学申请书;
2.户口簿;
3.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在居住地对应地段试点学校连续居住满五年的广东省居住证证明、该固定住址的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租住房屋的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唯一居住地);
4.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在广州登记务工就业或合法经商的有效证明;
5.适龄儿童的计划免疫接种证;
6.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在广州市连续五年缴纳社保的证明。
荔湾区智障儿童和残疾儿童如何接受义务教育?
(1)轻、重度智障且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适龄儿童可到北片致爱学校(地址:中山七路王家园上街20号,电话咨询:81174080)或南片康迪学校(电话咨询:81891099,地址:芳村民治大街33号)接受教育;视力障碍儿童可到广州市盲人学校(地址:天河区天平架兴华直街286号,电话:87227055-204)、听力障碍儿童可到广州市聋人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273号,电话:38280979)接受教育。
(2)轻度弱智、肢体残疾、经康复训练已可以回归主流的儿童,可到居住地对应地段的报名登记点申请学位,根据随班就读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于儿童入学后的第二个学年办理随班就读有关手续。
(3)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附设特殊教育班的学校有耀华小学(电话咨询:81392994)、西华路小学(电话咨询:81034417)、鸿图苑小学(电话咨询:81508053)、新东小学(电话咨询:81678985),有需要申请入读特殊教育班的可咨询以上学校。
(4)对较为特殊的残疾儿童,需要延缓入学、送教上门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向报名登记人员提出申请,在区教育局备案。
荔湾区教育局网址:www.gzlwedu.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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